复审时常见问题解答:
1、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到期自动失效。
2、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复审时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4、通过复审的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影响通过率的因素
今年认定评审工作已经进入尾声,从已公布的名单来看,今年的通过率比去年又有所降低。不少企业又在抓狂中。按照常理来讲,的认定的审核标准是公开的、明确的。企业是满足条件之后才上交材料的。既然如此理应不会出现不通过的情况。
作为行业机构,小编权智天下为您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供您后续申报时参考,从而提高通过的几率。
1、领域选择出错
不少企业的技术属于多学科综合应用,因此在领域选择的时候有多种方向的可能性却又不完全属于任何一种领域。导致材料中选择的领域跟知识产权所属技术领域相差太大。
解决方案:深入研究企业的运营模式,找出其核心产品中的高精尖技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在知识产权的命名和技术表述中适当倾向某一特定技术领域。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应围绕某一特定领域展开。既有利于通过认定,又有利于企业在某一个特定领域进行知识产权布局。
2、运营情况不合理
不少企业的申报材料中可以看出明显的不合理性,比如,生产型企业的固定资产为0,研发费用为0,所有的研发费用基本来自人员工资。企业的管理文件中,前部分对某个职位的称呼为,后部分对其称呼为课长等。
解决方案:深入了解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任何一个企业的能够正常运营,其各部分应该是统一吻合的。出现此等情况,明显是机构没有静下心来做事,材料多为强行拼凑而成。
3、通用表述过多
不少材料在对研发立项和科技成果对企业带来的好处等方面的表述,出奇一致。甚至会出现多个企业的材料在同一部分的表述一字不差。其表述的研发立项过程和科技成果对企业带来的好处,可以通用在任何企业、任何项目、任何高品上。
解决方案:根据企业性质、架构等情况,以企业自身口吻表述其研发立项过程。用具体的数字表述技术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具象好处。如:此研发成果使企业的次品率有原先的1%下降至0.3%;此技术使得产品的某方面性能提升,得到市场热烈响应,在本年度单品销售额提升45%等。
4、强行包装
不少企业本身完全不符合的各项条件。甚至其本身就是纯粹的贸易公司。在不少机构的忽悠下,冲着补贴强行包装申报。因其自身条件差距太大,即使花费大量的费用申报了知识产权,也会因为其本身财务数据和人事数据上有先天性问题而未通过审核。
解决方案:放弃申报。主管部门优惠政策对企业而言属于锦上添花。在企业正常的经营生产过程中,如果符合条件,就去争取。如果条件差距太大,强行申报,必然适得其反!若为此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就得不偿失了。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有哪些?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注:对细分产品(服务)收入填写好与《重点领域》对应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是指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二)技术性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 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核算:根据高新技术产品类别分别核算各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注意名称应当与高新技术产品名称一致,如无法保持一致的,至少在上模糊,附件清单里是哪一类高品收入,以方便财务核算和税务审核。特别是对于有软件产品销售的企业,要及时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提供软件着作权证书、软件产品检测报告等)。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己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产品类别分类;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技术进行分类(与研发项目、专审、成果转化等相互印证)。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名称与企业所开具的名称尽可能一致,如果企业开具的产品名称是统称,则应该附上销售明细单或者出库单加以。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名称与企业日常财务记账的产品(服务)名称尽可能一致,如果不一致,需明确归集分类依据。
4、要注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结果与企业纳税申报表数据逻辑关系。
申报认定这些误解您有吗?
对于企业盼望利润高、所得税少这个愿望,有种方法可以实现,那就是申报认定,从而享受税收优惠。但是很多企业对认定有所误解,小编权智天下归纳如下:
1、只有制造企业才可以申请
一提到,大家可能会认为是制造型企业、工业企业才可申请。当某服务企业也属于时,就会不理解:这种没有生产过程,只有服务性收入的企业怎么也能申请为高新企业呢?因为他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内的,有技术、专利、研发投入。
小编提醒:只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即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制造与自动化。)就可申报认定。
2、研发费用比例难以达到
很多企业被研发费用比例要求不达标而望而生畏。首先,高企认定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比较广,即包括直接研发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了间接支持研发发生的费用。其次,从2016年起,新的认定规定研发费用比例降低了。
小编提醒:核算时要注意与研发费加计扣除、会计规定归集的范围进行区分。
3、等达到条件才考虑申请
很多企业自认条件不达标,等都具备了再申请。这时候有的同行也不够条件,但他申请了培育入库,在主管部门的扶持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加大,技术研发进度加快,申请高企认定的成功几率加大,其结果就是他已是高企,而您还在准备着。
小编建议:想申报认定,可先申报培育入库,接受主管部门支持、孵化,再申请认定。
4、只有工程技术才可以申请专利
申报认定,必须有知识产权。一般会想到专利,然而大部分人认为只有工程技术方面才可以申请专利。其实专利也可以是服务业务过程中的技术,如: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测评业务,这是一种服务方法,也可申请专利。因为技术人员对于自家技术一般都是非常了解熟悉的,但正是因为这一点,会让技术人员生出一种错觉:这些技术都是很常见很普通的,没有什么特别的,这样就会让技术人员觉得自家企业没什么可以申请专利的,自己的技术达不到申请专利的要求,其实,这是一个思维上的误区。
小编建议:可从产品出发,分析产品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带来什么好处。产品自身结构方面有哪些是现有的,哪些是自己设计的,自己设计的结构给产品带来的提升在哪里,哪怕这个点很小,也可以对其进行深入挖掘,加以引申。有了亮点、创新点后,以此为中心,进行深入挖掘,把服务于这一亮点、创新点的相关技术或结构整合,就是能够申请专利的技术点。
5、投入研发费用太多不划算
有个不成文的说法:投入的研发,申报高企认定,即使降低了40%的企业所得税,也不划算。投入研发是一种资本支出,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技术储备,提供企业未来的竞争力,与日常的消耗支出完全不同。降低企业所得税是切实减少现金支出,减少所得税支出,增加净利润。如果研发成功,企业竞争力提升,同时降低所得税,何乐不为?
小编提醒:研发费用不仅提高企业成本,还可通过加计扣除加大企业成本,减少企业利润,同时高企认定成功后,所得税还可减免40%。
6、没有专利不能申请高新技企业
很多人认为申请认定,首先得有专利。如果企业有软件著作权、生物新品种,这些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因此,凡是产品基于某些软件系统,而系统又属于自行开发的,或者企业是基于系统平台对外服务,系统有著作权的企业都可以申请。
小编提醒:对于认定中有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之分。其中,企业拥有的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软件著作权等属于Ⅰ类核心知识产权,是高企认定的首要和必须条件,在高企认定中也会给申请人带来相应较高的分数。此外,一些非核心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权、数据库特别权、商业秘密和科技成果等,对企业来说也是重要的知识产权。
苏州思睿晶华是一家集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建设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供应商,由于我司有经验丰富、表现出色、的团队,目前公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初十人扩大到现在四五十人的申报队伍。公司设为高企事业部、础设施事业部、人才项目事业部、创新项目暨金融类项目事业部,遍及长三角,特别是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