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既可以自诉又可以公诉?
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3 章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3 章7 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四章、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既可公诉又可自诉: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机关立案侦查。
按《刑事诉讼法》170条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机关或者举报、控告后,机关不予立案,或者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刑事诉讼法》172条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
1、调解。
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3、撤回自诉。
4、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按《刑事诉讼法》170条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机关或者举报、控告后,机关不予立案,或者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2、原告复印件,被告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复印件(验原件)。
一、刑事自诉案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机关提起诉讼,并由**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复印件,被告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在龙岗居住一年以上)。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离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
不算共同财产。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可能较大。
离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
一、离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
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婚姻法》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婚姻法》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可能较大。
郑贴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专职律师,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郑贴侨律师对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娴熟的服务技能,2003年之后将自己的业务范围转为主攻刑事辩护、医疗纠纷。由于本人在医疗方面的熟练,近来医疗纠纷的处理量增长很快,先后代理多起比较大的医疗纠纷案件,比如李某诉湘雅用药案、新邵吕某和邵阳延误**时间造成重大损害案,新邵陈某气压弹道取石术伤害案,城步西岩镇对于某**不适当造成双眼失明案,邵东红十字对李某流产造成破裂,小肠穿孔案等等。本人做事脚踏实地,思路清晰,视野开阔。风格是实事求是,不浮夸。遭遇强权部门不亢不卑,能利用各种技巧与之;碰到弱势群体敢于为其伸张正义!能各种社会压力,所以往往能**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