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欠钱不还的人是非常让人厌恶的,一般情况下他们将会采用恶意拖延还钱时间的方式来拒绝履行债务,那么当他人恶意拖欠债务时,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
当他人恶意拖欠债务时,债权人好直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
(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当他人恶意拖欠债务时,债权人要准备欠条、汇款单、表明债务人欠钱的短信、证人证言等证据。
(4)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要求支付或者处理。拖欠工程款该如何打官司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高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担保法》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那么六个月从何时开始计算,担保法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可见,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对于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时间要求更加严格,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而债权人如果仅仅以不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很可能丧失了对一般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期间,那么也就是要求债权人要在更短的债权届满后六个月内起诉债务人,保证期间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此时不管诉讼周期有多长,在对债务人执行不能时,债权人都有权要求保证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共同偿还。
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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