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CBD电信大楼,办公面积700多平方米,生产厂房2600余平方米。充分融合中南大学资源循环研究院、电化学水处理技术中心实验室、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人才和科研技术优势。
选矿废水分类
1、碎矿过程中湿法除尘的排水,碎矿及筛分车间、皮带走廊和矿石转运站的地面冲洗水:这类水主要含原矿粉末状的悬浮物,一般可经沉淀后即可排放,沉淀物可进入选矿系统回收其中的有用矿物;
2、洗矿废水:含大量悬浮物、通常经沉淀后澄清水回用于洗矿,沉淀物根据其成分进入选矿系统后排入尾矿系统。有时洗矿废水呈酸性并含有重金属离子,则需作进一步处理,其废水性质与矿山酸性废水相似,因而处理方法也相同;
3、冷却水:碎、磨矿设备油冷却器的冷却水和真空泵排水,这类废水只是水温较高,往往被直接外排或直接回用于选矿;
4、石灰乳及药剂制备车间冲洗地面和设备的废水:这类废水主要含石灰或选矿药剂,应首先考虑回用于石灰乳或药剂制备,或进入尾矿系统与尾矿水一并处理;
5、选矿废水。包括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液、精矿浓密地溢流水、精矿脱水车间过滤机的滤液、主厂房冲洗地面和设备的废水,有时还有中矿浓密溢流水和选矿过程中脱药排水等:这是选厂废水的主要来源,其有害成分基本相同,尾矿液较含有大量的悬浮物。
选矿废水包括选矿工艺排水、尾矿池溢流水和矿场排水。选矿工艺排水一般是与尾矿浆一起输送到尾矿池,统称为尾矿水;因此选矿废水处理也称为尾矿水处理。
由于各种金属及非金属矿物性质及选别方法的不同,矿山产生的选矿废水其性质及成分也存在差异,应根据不同来源废水的性质及选矿工艺对回水性质的要求,选用合适的废水处理技术及废水回用方法,尽量降低回水使用对生产技术指标的影响,合理调配使用选矿废水,使量的选矿废水在选矿工艺内循环使用,控制并减少选矿废水的对外排放量。提高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实现废水的清洁排放是未来我国矿山发展的主要发展方向,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回用工艺
此法是国内选厂采用较多的选矿废水回用方法,通过对不同矿山的选矿废水试验研究发现,对同一选矿废水投入不同药剂或同一药剂不同的量,其结果也不一样。但其共同点如下:
1、凝剂效果比较试验:分别采用聚合铁(PFS)、混合氯化铝(PAC)、明矾作混凝沉淀剂,结果表明,采用明矾作为混凝剂较为经济合理,其用量一般可控制在30mg/L左右;
2、聚丙烯酰胺PAM对混凝效果的影响:PAM的加入,进一步提高了废水的混凝处理效果,但由于其是**高分子,导致水中COD值上升.在实践中,将混凝处理效果的变化和COD值的增加结合考虑,一般采用PAM的投入量0.2mg/L即可;
3、沉降时间对废水的影响:确立混凝后的静置时间为30min;
4、吸附试验:粉末活性炭的用量比颗粒活性炭的用量少,基本在其一半的情况下,即可达到相同的效果。同时,由于粉末活性炭易进入精矿,不会在水循环中积累,故选用其做为吸附剂。其用量一般为50~100mg/L;
5、浮选试验:废水经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后,可全部回用,且对选矿指标无任何影响。经过明矾(30mg/L)、PAM(0.2mg/L)}昆凝沉淀,然后用粉末活性炭(50~100rag/L)工艺净化后,出水水质不但达到国家矿山废水排放标准,而且回用结果表明,经该工艺处理后的废水,不仅可以全部回用,不影响选矿指标,在选矿过程中还减少了浮选药剂用量,给企业带来了相当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废水的回用,使每天的新鲜水用量减少,这对于水资源短缺的我国来说,较具有减少污染、净化环境的社会意义。该法流程简单,效果好,具有广泛的工业应用前景。
截至2019年底,共成功申请30余项**及研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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