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
(一)持续加强群体规模培育。
1.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发展“双提升”。推动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升级成为;推动一批规模以下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对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给予补助 10 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2.树立规模以上创新发展。至 2020 年,培育出 150 家规模以上,**带动规模以下发展,对每家补助 200 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 50%。建立对的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精准服务,着力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动媒体对有代表性的进行重点报道,提高我市及其产品的度,树立创新创业企业家
典型,宣传创新创业案例,大力弘扬企业家、创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
3.着力打造创新联盟。积极探索政策互联、技术互通、发展互动的新型合作模式,推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与国内相关领域优势高校、科研机构等按市场经济规则联合组建创新联盟。通过创新联盟的运作,加强技术集成创新,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联合突破重大共性技术难题,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衔接,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对运作成效显著的创新联盟给予不** 50 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不断夯实培育基础。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继续建设培育库,积极引导科技型规模以下企业申报入库培育和认定,对成功进入省培育库的企业(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5 万元,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积极引进市外到我市,鼓励市外整体搬迁至我市。对完成整体搬迁我市、有效期在 1 年以上的市外,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对以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各区,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着力推进创新能力建设。
1.鼓励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规定在税务部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根据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数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全面推进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企业符合工程中心组建基本条件,并已通过认定或复审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获批组建市级工程中心。企业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认定,市财政根据国家、省的资助给予 1:1 配套扶持。企业获得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公共实验室或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 200 万元。企业获得省级工程中心认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 20 万元,企业获认定市级工程中心,区财政给予相应扶持。积极推动探索开放型创新模式,鼓励在设立研发机构或分公司、并购拥有**技术的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等方式,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企业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基础条件,集聚研发人才,促进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
民)
3.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市科技计划项目对实行倾斜性支持,**支持牵头申报产业技术研究专题及未来产业技术专题,重点支持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克服关键**共性技术。企业获得市重大科技项目(应用型企业自主**攻关领域)立项,给予资金扶持。企业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我市给予 1:1 资金配套扶持,市、区财政各承担 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
4.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和落实,鼓励企业建立研发管理制度,扩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激励加大研发投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 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 50%提高至 75%。确保所得税优惠应享尽享,提高所得税优惠面,力争到 2020 年,享受税收优惠比例达 80%以上。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缴费比例要求,降低企业费用负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促进“参军”能力提升。引导进入装备科研、生产领域,支持参与装备预研、承制等任务;鼓励参与标准编制。充分发挥具备研发企事业单位整合产业资源的作用,提升企业能力。支持建设军民融合技术、计量、测试、标准、质量以及信息交流、产品展示展览展销、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军民两用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6.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重要支撑,科学引导企业增资扩产,充分运用适用技术,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改产品、改管理等方式,推动实行的技术改造,支持家用电器、陶瓷、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纺织服装、家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高内部技术创新水平,加快工业机器人等制造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开展成果应用推广、标准制定,以及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等活动;引导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落实国家和省扶持技术市场发展的各项优惠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合同登记,享受税收优惠。进一步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各技术合同登记点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把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延伸到技术创新的各个领域。实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工作资助制度,对年度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机构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资助。对被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8.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资助力度,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水平,促进**量质齐升。重点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及时处理涉**侵权纠纷案件,维护**权人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进以**导航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区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企业以发明**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提高企业**竞争力。对获得国家、省**金奖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 2.5 亿元,对新引进的市科技创新团队,每个给予 200 万元—2000 万元经费资助,各区财政按 1:1 配套资助。对新引进的省创新创业团队,每个按省资助经费 1:1 配套,市、区财政各承担 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
(三)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1.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做大做强产业发展基金,依托社会机构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机制运作,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股份制改造、国内外上市,以及收购兼并国内外行业关键技术、,扩大产能、拓展海外业务等。(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
2.降低融资成本。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提供政策性优惠产品,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并通过贴息和优惠产品的叠加,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准备金和融资担保,主动对接,为银行、小贷公司对投融资保驾**,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
3.积极推动上市募资。鼓励通过资本市场直接募资,按照“一批、培育一批、挂牌一批”的原则,建立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予以重点培育,继续对企业挂牌上市等给予奖励。推动不少于 300 家成功股改,100 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挂牌,新增 30 家境内外上市。联动银行机构开发“新三板”科技企业信贷产品,推动股债联动,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打造“佛山科技板”,促进银行机构与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深度合作,结合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
(四)发挥创新载体和科技服务机构作用。
1.充分发挥创新载体的作用。以高新区、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为依托,引导社会创新资源集聚,强化对规模以下培育力度,推动政产学研金合作,建立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对单个科技园区(经门认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当年每培育出 1 家(认定,下同)或引入 1 家市外,给予该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管理机构一次性资助 2 万元;当年培育出或引入市外 10 家(含)以上的,给予该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管理机构 150 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提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整合财税、法律、知识产权、政策咨询等领域的中介力量,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政策水平和能力,鼓励和引导中介服务机构为培育提供服务。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作为市科技创新券经费,市科技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支持鼓励我市申领、使用科技创新券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创新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运行状态监测系统,强化对企业的精准服务,实现成果转化标准化评价及推介推广,借助大数据智能分析,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供求信息发布等公共服务,借助市场化手段,完善线上线下科技成果推广对接。继续完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求职招聘精准匹配、政策推送、评定、政校企合作、人才公寓申请、人事关系托管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数字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广州市:对当年成功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佛山市: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给予补助10万元,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企业给予补助8万元。
注意事项
1、由于材料比较繁杂,欲申请认定为,应尽量提早准备;
2、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仔细对照检查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3、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时,注意选择经认定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且研发项目和销售合同必须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领域。
4、所有提供的材料的证据必须提供足够的、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例如: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必须是申请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等。
四、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
技术包括: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技术包括:医药生物技术 ;、**药物;化学药;新剂型及制剂技术;仪器技术、设备与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
技术包括:民用飞机技术;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四、新材料技术
技术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精细化学品
五、高技术服务业
技术包括: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BPO);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工业设计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技术包括: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核能及氢能;新型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技术包括: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技术;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八、**改造传统产业
技术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科雄咨询成立于2015年,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诚信为本,服务”的企业观,积响应国家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发展,专注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规划、财税规范化建设、上市筹划等咨询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科雄咨询是建立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基础上的研究性咨询顾问企业,是为委托者提供智力产品的服务机构。科雄团队均来自国内的研究机构、顾问机构等,研究团队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知识结构丰富,并且具有多年的科技项目申报行业从业经验,咨询团队由来自通信、电子信息、新材料、化工、生物、环保节能、机械、、法律、人力资源等领域的复合型精英组成,拥有丰富的国家、省、市、区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规划、财法税务规划经验。 目前我机构服务的企业**1000家, 服务的企业包括中车四方、中建四局、水电二局、拉芳集团、长大公路、金意陶陶瓷、星辰热能股份、康亦健设备、珠江减速机等多家大型国企上市企业。同时科雄与佛山市南海区机械装备行业协会、广东省五金机电商会、广州市嘉禾创意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多家机构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拥有综合知识广、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精英团队和由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装备、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及**领域的*、教授,、企业人士组成的*智库,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与相关主管单位、行业组织、高等院校及各地企业建立了深入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作为咨询顾问机构,科雄咨询形成了以“项目咨询”为**,以“企业品牌及知识产权研究”、“规范化建设”为两翼的业务结构,为客户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放眼未来,科雄咨询立志成为全国科技企业贴心政策咨询顾问,协助企业在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财税法务、上市等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多方共赢平台。 企业愿景:打造科技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企业精神:专心专注,热情服务,创新进取 经营理念:诚信经营,*,口碑保证 工作准则:业务要精,效率要高,注重细节 用人思想:识才,爱才,敬才,德才兼备 发展:客户导向,聚焦业务,创新技术,贴心服务,优异运营,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