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就必须坐牢吗?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触犯了刑法,当然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刑事案件就必须坐牢吗?下面请北京东城区刑事律师王海洋给大家回一下。
王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水准、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
王海洋回:不是,要依据情况而定。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后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2,如果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3,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贿赂罪量刑标准;*三百八十九条 「贿赂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贿赂。*三百九十条 「贿赂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追赶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的都是非法的非法集资3000万,要看具体案情判刑,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等因素确定。数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按照刑法法律规定。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只是可能好减轻刑法,并不是一定,具体判断还应当由法官根据案件情节判断。
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多久是根据其结果来定的,其中包括轻伤、重伤、三种等级量刑。下面请昌平刑事律师张凯娟为您带来故意伤害轻伤判刑的相关解,祝您阅读愉快!
刑事辩护律师回复: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虽然《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造成严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二,根据《刑法》*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三,**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标准》和《人体轻伤标准》。在适用《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二款时,用《人体重伤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二百三十四条款时,应用《人体轻伤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放是什么罪?
说起放,大家都是深恶痛绝,众所周知,多少人家破人亡都是从开始的!作为-种金融现象,已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发展中的,但也具有不可避免的影响,那放是什么罪呢?
北京律师回复:
一般来讲,如果只是简单的放行为的话,那么只是违法的行为,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但如果情节比较,那么就会构成犯罪。
1、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金融机构,且数额较大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行为引发非法拘禁、等其它刑事犯罪。
韩委志律师-----律师,法律硕士,天津枫畔律师事务所。执业16年,以踏实勤勉、思维缜密的办案风格,以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携律师团队主要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案件 1、公律顾问、税务筹划;2、刑事辩护;3、、交通事故、合同、债权债务、商账追收等民商事;4、房地产、物业、工程建筑;5、人力资源管理、劳动。6、股权、企业股份改造、挂牌上市。 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根本不存在的人的名义或者盗用他人的名义出资并将被冒名者登记为股东。认定为冒名股东的几个基本要素: (1)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亦无为自己或他人与公司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 (2)被冒名者**签署相关的文件、实际出资,不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未行使股东,未参与分红等; (3)被冒名者应不知晓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