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中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处罚。
1.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而借口*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2.符合本公告条件但没有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3.编造虚假材料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4.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后不按原申请目的使用的。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1)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特别提醒: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不一致时需提供三者之间的协作关系并签字盖章
2)3C正式申请书原件需盖章;
3)产品一致性声明原件需盖章;
4)原3C检测报告和 3C证书(派生、变更时适用);
5)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中文);
6)电路原理图;
7)使用说明书(中文);
8)差异说明且盖章(多个型号时适用);
10)关键与器件清单和变压器规格书(安全和 EMC 有关关键元器件及有效认证证书号);
12)商标注册/商标授权信;
13)CB 报告(适用时);
14)同类产品 3C 工厂近期监督检查报告和已获证产品的 3C 证书复印件或号码(不需要 3C 审厂时);
15)工厂审查调查表(需要 3C 审厂时);
16)样品(样品个数少 3 套,样品待定);
特别提醒:如果是灯具,需提供各型号照片和尺寸
做3C认证需要哪些资料啊?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CCC申请表(公司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认证的产品名称、办理人联系电话、传真)
5、组织架构图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符合免办条件的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万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批发(及其制品除外);类销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塑料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零售;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