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闻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正常的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时间是多久?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
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而无效;因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理由:
(一)商标局依职权进行无效宣告(理由),当事人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二)商评委依理由的无效宣告:主体不限,期限不限。
(三)商评委依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在先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恶意注册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法条:
《商标法》*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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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闻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闻 方专注于为中国创新和、企业、个人智慧财产的制造、运用、保护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与信息服务,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建立了高效的运营管理机制与细致的客户服务流程,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服务经验,已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大量的商标注册、异议、辩、复审、续展,专利申请、无效和复审,版权登记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诉讼,着名商标申请,*申报,知识产权顾问、托管等知识产权全业务、全流程服务,为客户品牌及企业发展保驾**,并切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