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个人用于住宅等建设的用地,因此人们对宅基地的关注点也很多。在城市里的人房产能够一代一代传下去,那么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继承过户的,但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
理论上,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真正属于农民的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不过,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地随房走,子女能够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连带的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可以属于自己的。
宅基地作为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民要继承父母的房屋,首先得有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手续,比如说宅基地证书、书等等,如果没有这些手续就必须要去公证处公证,如果不能够该房屋是合法途径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不能够继承,农民如果不能够宅基地以及房屋属于过世父母所有,则不能够继承!
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怎样的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继承法》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份额均等原则。
按《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14条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对生活有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1、对于《中华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2、按照《中华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案例1:遗嘱继承甲的父亲立下遗嘱将其名下房屋给甲,遗嘱已经公证。甲承受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遗嘱承受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案例2: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甲夫妇拥有一套房屋,未立遗嘱。甲夫妇过世后,其子女共同继承父母原房屋。甲夫妇的子女上述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夫妇的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案例3: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甲夫妇拥有一套房屋,未立遗嘱。甲夫妇过世后,其三个子女(乙、丙、丁均为法定继承人)共同商议并经公证,由乙继承上述房屋,其他两人放弃继承。乙父母留下的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答:甲夫妇三个子女均为法定继承人,两位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乙一人继承。因此,乙继承上述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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