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园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
创业人才(、成长、孵化)申报项目需满足:
1、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在园区注册;
2、创业人才成长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创业人才(、孵化)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并且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大股东。自然人大股东是指申报人认缴数额在注册资本的比至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额至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
4、申报企业需在获得称号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作为企业融资和未来上市主体,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关联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缴纳皆以园区总部为承载对象;
5、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6、特别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注:本次申报鼓励园区历届各级科技人才、实名制推荐项目。
很多做了加计扣除的企业、或者做了国高的企业均未享受到研发资助。具体原因存在情况之一:
未办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企业
待评审结束后,公布结果。(申报企业必须办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以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支出数计算资助金额。)
人才高峰申报条件---分类条件
1. 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应具备技师职业。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1974 年1 月1 日后出生),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 周岁(1969 年1 月1 日后出生)。
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年龄—般不超过50 周岁(1969 年1 月1 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 周岁(1964年1 月1 日后出生)。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 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不满足申报:
知识产权。特别强调,企业无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数量不足,可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1)转让、申请专利2)申请软著。
短期之内也可以通过专利转让和申请软著来获取知识产权。
苏州思睿晶华是一家集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建设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供应商,由于我司有经验丰富、表现出色、的团队,目前公司规模也日益扩大,由初十人扩大到现在四五十人的申报队伍。公司设为高企事业部、础设施事业部、人才项目事业部、创新项目暨金融类项目事业部,遍及长三角,特别是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