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广西房屋鉴定报价

    玉林广西房屋鉴定报价

  • 2021-03-13 05:38 24
  • 产品价格:面议
  • 发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西乡塘区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60008105公司编号:4242266
  • 戴先生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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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房屋及民用建筑房屋可靠性:
    1、房屋在改变使用用途、增加荷载、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增加房屋层数前的房屋性能。 
    2、房屋的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以及使用性存在质疑的复核。
      A: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 包括地铁、隧道、房产、土建、基坑、人防、桥梁、河涌以及爆破等施工周边的房屋安全,施工前对周边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及安全性进行等级评定;施工后对房屋的受损程度及受损原因进行评定,并为造成的损坏提出合理的加固以及修缮建议。
      B: 房屋受损后的结构安全性 受雨、雪、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化学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意外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受损,我司根据原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房屋受灾(损)后的结构安全性、使用性及损伤程度进行评定,并给出合理有效的修缮、加固处理建议。
    C: 建筑抗震性能 对学校、机构等公共建筑物抗震设计要求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标准》(G023-95)2008年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检测、及验算。

    哪些房屋应当申请房屋安全?
      (一)达到或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三)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
      (五)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商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浴室、网吧、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的;
      (六)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
      (七)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八)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
      (九)从事房屋交易、抵押、租赁等活动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
      (十)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七)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对周围房屋实施跟踪。

    广西工程周边建筑物安全 
    随着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扰民、影响周边交通的事件有所增加,周边房屋受施工影响,沉降、开裂情况时有发生,工程周边矛盾日益**。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及时委托上海市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屋检测工作,房屋检测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和周边居民协商确定。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工程措施费用中列支。
           房屋检测范围以深基坑施工深度为主要依据,对一般建筑物,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对于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应不小于50米。具体检测范围可根据工程保护和设计要求确定。
    (一).房屋检测单位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1)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房屋质量检测工作。
    2)通过资料调查、现场调查检测等方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基本结构情况和基础形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使用及改扩建情况,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3)现场检测和记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施工前的完损状况。以文字、图示、照片等方式详细记录完损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完损状况的对比依据。
    4)测量房屋的棱线倾斜和水平高差等初始变形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变形状况的对比依据。
    5)调查拟建工程与被检测房屋的相对位置关系、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对周边房屋的保护措施等,调查并分析被检测房屋结构的薄弱环节,提出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参考。
    6)布置房屋沉降监测点,在房屋关键部位布置裂缝监测点,测量沉降与裂缝监测点的初始值,并确定监测频率以及沉降、裂缝报警值等。
    7)房屋的完损状况应进行全面检查,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对住宅楼居民室内进行全面检查时,检查户数不宜少于30%,且分布应具有代表性。
    8)施工前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报告应告知被检测房屋的,并需经被检测房屋的确认。
    所在区、街道、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应做好居民的解释和疏导工作,配合房屋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展开,为现场检测提供专人配合。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向房屋检测单位提供被检测房屋的图纸及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房屋检测属第三方公正检测,被检测房屋的应配合房屋检测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测工作,提供入室检测的便利,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的确认工作。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周边环境进行详细调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影响,并做好与房屋检测单位的工作衔接。对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对于深基坑施工等对周边建筑影响较大的施工方案,应经评审通过。
    (二)施工影响期间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
    2、在施工期间由房屋检测单位按照房屋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变化及时进行监测频率调整,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测数据。
    3、对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点叠加影响造成房屋受损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
    4、建设单位应成立由施工单位、物业(或房管部门)、街道、居委会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处理周边环境出现的问题。
    5、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房屋检测单位应及时报警,并会同施工单位加强周边房屋巡视,对施工中房屋出现的结构隐患或危险,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有关单位,以便建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研究解决方案。
    6、建设、施工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街道、居委会、物业、居民代表举行座谈会,介绍施工进展情况及解答各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施工影响结束后
           施工影响结束后,因建设工程施工引起房屋受损的,由房屋检测单位进行变形与完损状况复测,综合评定影响类别,提出房屋修缮或加固措施建议,出具房屋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影响结束后的房屋修缮或加固工作。建设单位应与受损房屋协商确定房屋修缮加固单位,参照受损房屋原设计标准和房屋检测报告的建议,制定具体的修缮加固方案和计划。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工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观测房屋周边环境以及可能对房屋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4、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5、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6、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7、综合判断房屋受影响状况,确定房屋受损情况。
    8、给出定性报告。
           在检测时,发现房屋有危险迹象,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进屋安全检测,发现房屋有危险点,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排险。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 J08-79-2008);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危险房屋标准》(JGJ125-99)(2004版);
    [4]《民用建筑可靠性标准》(G292-1999);
    [5]《工程测量规范》(G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7]《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07-2008 );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007-2011);
    [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003-2011);
    [11] 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等有关规范标准。
          通过以上检测手段,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安全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保证建筑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检测中,为建筑物提供安全**,并出具全面的房屋检测报告和房屋加固建议及方案。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机构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屋,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机构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机构申请房屋。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机构申请房屋。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屋,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危房鉴定:对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或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沉降等异常迹象的房屋进行。

    安全可靠性:房屋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荷载、房屋大修改造前等对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可靠性进行。

    相邻施工影响:施工作业(如深基坑开挖、降水、桩基施工、拆房、爆破、机械振动、地下管线施工、河道整治等)对周边相邻房屋影响的。
    “施工区周边”范围是指:
    1.开挖深度2倍范围以内的房屋;
    2.挤土桩桩长1倍范围以内的房屋;
    3.震动烈度达到3度以上时,距离振源50米范围以内的房屋;
    4.影响程度难以预估范围内房屋。(具体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机构,根据施工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
    相邻施工影响程序与内容:
    1.施工开始前对周边房屋进行一次入室,做好证据保全;
    2.施工过程中对周边房屋进行阶段性变形观测;
    3.施工结束后再进行一次入室,通过前后两次对比,得出结论。

    完损等级:对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十余个分项的完损情况进行评定,判定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

    灾后:对因火灾、自然灾害、化学侵蚀、外力冲击等致房屋损害的。

    **:对诉讼、仲裁、等涉及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进行,为处理纠纷提供技术依据。

    抗震:依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抗震标准,对房屋的抗震能力进行,为房屋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

    办理行业许可证:对开办旅馆、幼儿园、酒店、饭店等有明文规定必须对所涉及的房屋进行,为办理行业许可证提供技术依据。

    开展的特色业务领域包括:
    1,基坑开挖、地铁隧道盾构施工、爆破施工周边房屋安全;
    2,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前安全;
    3,特种营业的房屋(如酒店、、、网吧等)申请;行业许可证及年宙前安全;
    4、房屋结构现状安全性检测;
    5、学校校舍抗震;
    6、危险房屋;
    了、受火灾、台风、雷击、水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
    8、房屋主体工薄呈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
    9、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件;
    10、房屋装修质量检钡撇;
    11,**过使用年限房屋可靠性;
    12, 建筑物的年限;
    13,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
    14、五无工程屋质量检测;
    15、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
    16、**仲裁;
    17、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8、工业建筑可靠性;
    19、图纸复台、楼板承载能力验算;
    20、房屋结构构件安全性检测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其中教授级职称20人,**职称129人,中级职称176人,初级职称128人。我院工程检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检测设备1568台(套),设备**,测试手段完善,检测能力在区内属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检测服务,系广西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检测项目及设备全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展的特色业务领域包括:
    1. 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
    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鉴定;
    9. 房屋建筑**鉴定;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检测鉴定;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检测鉴定;
    15.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鉴定;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鉴定。

    欢迎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网站,我公司位于素有“青山环城、碧水绕城、绿树融城”城市风格的南宁市。 具体地址是广西南宁西乡塘区公司街道地址,负责人是戴先生。
    主要经营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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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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