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助手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企业是一家以经营公司注册为主的企业,公司位于北京朝阳,主要经营公司注册、股权 变更,,企业变更,审批,税务疑难、公、集团注册、公司注销等业务。
资产评估规则:
1.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机构和有知识的人员担任;
2.资产评估必须有法律依据和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
3.资产评估必须遵循适用的原则;
4.资产评估必须符合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标准;
5.资产评估必须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单位计价。
资产评估之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被评估资产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评定重估;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重置成本法的计算公式是:
被评估资产=重置全价-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经济性陈旧贬值或被评估资产=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中,重置全价是指被评估资产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
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它首先估算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的成本。如果被评估对象是一台全新的设备或一个全新的工厂,则被评估对象的为它的重置成本。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在使用进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的一种方法。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服务行为。《中华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的种类
1.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分为评估,评估复核和评估咨询.
2.按资产评估与评估准则的关系分为完全评估和限制评估.
3.按资产评估对象及适用原则分为单项资产评估和整体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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