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着急,较不要盲目的调解与诉讼,在哪儿告?告谁?告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一旦启动,进入**程序,恐怕结果就不由您决定了。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驾驶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机构出具的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救费用,保险人在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赔偿人仅起诉赔偿义务人的,应向其释明可申请追加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并通知保险公司可申请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经释明后赔偿人仍不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也不申请参加诉讼的,不应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