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视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后债务人就不能处置财产。依据《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条 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高在《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百零二条款(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无法执行的;(2)以、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如今,债务纠纷案件真的是成指数增长,太多人因为欠债不还闹上法庭然后关系破裂,现实中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些或多或少的个人债务,围绕个人债务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那么私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私人债务在无法解决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帮助追回个人借出去的款项,让自己的债务纠纷能够顺利完整的解决掉。
对于私人债务纠纷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诉讼是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后一道法律保障。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以上就是关于私人债务纠纷处理方式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昌平区债务纠纷律师王海洋,发生个人债务纠纷时,先不要着急起诉,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处理方式,通常会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提起诉讼,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135条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提供。
对于那些因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的证据,可以及时向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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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有些人往外借钱的时候,当时不打借条,而是事后补借条,并且把日期倒签回原来的日期,胡律师不建议这么做,当天往外借钱,现场就写借条是稳妥的。
(二)抬头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你是往外借钱,是借,而不是因为买卖事由欠你的钱,所以要让别人打借条,更有甚至,别人打的条,连看也不看,只以为关系好,回一看,借钱的人打的竟是“收条”,到底是谁借谁的钱?所以千万不要马虎。
(三)如果写明还款日期的钱,建议你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或者催要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当然,催要你要有催要过的证据。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钱,法院一般会支持长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但这也是一般,并非,所以建议还是要争取两年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或催要。
(四)如果你们之间约定了,好在借条上说明,因为无约定往往视为没有。但注意不得超过银行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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