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办理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十)其他法律事务。
*四条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由企业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下同)签订聘应合同、协议。
*五条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并尽可能满足企业对律师的指名要求。
必要时可以指派二名以上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组),法律顾问团(组)可以设法律顾问。
未经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助理人员不得独立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但可以协助律师做法律顾问工作。
代为起草婚前财产协议;
代为起草、家庭财产协议;
代为起草离婚协议;
代理离婚诉讼;
代为起草、见证、执行遗嘱;
代理遗产继承纠纷;
代理其他相关的婚姻继承业务;
提供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与交通事故认定机关联系,代为调查取证;
代为谈判、调解、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起并参加诉讼;
提供纠纷法律咨询、代为提起、参加诉讼、代理事故技术、过错**等工作。
概述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王胜言律师团队代理婚姻家事案件上百件,并成功代理过多起在本地较有影响的案件,熟悉离婚子女抚养、房产分割、公司股权分割等疑难财产纠纷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办案过程中,王律师合法运用一切有效资源,能够采取*优的设计方案、*巧妙的思路,以保证当事人利益的*大化,已得到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 王胜言律师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对新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等法律及相关**解释有着系统的学习和研究,尤其是对婚姻中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赔偿、婚前与婚后财产(按揭房屋、公司股权、等)以及共有财产及债务的分割问题有深的研究,曾参加大学“婚姻家庭实务与创新业务”高阶研修班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