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广大客户提供了而满意的法律服务。本所由多名专职执业律师组成,服务范围包括:公司法律事务顾问、债务追讨、经济合同纠纷诉讼代理、经济案件代理诉讼、仲裁,建筑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继承纠纷;代书和评审合同等法律文件、个人及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服务。
一、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顺序继承人及虽有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赵律师为离婚律师,全运会法律顾问,社区法律顾问,劳动仲裁调解员,执业律师,律协会员,婚姻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独立处理了多起诉讼案件,擅长处理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和合同纠纷等案件。
执业特点:因为年轻所以勤勉,办事效率也很高。在工作中实事求是,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从不刻意隐瞒风险。每处理一个案件都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赏。
1、劳动争议
接受员工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咨询;代理申请劳动仲裁;熟悉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代理多起劳动仲裁案件,胜诉概率高;担任公司长期法律顾问,拟定公司规章制度等。
2、婚姻家庭
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代理涉外离婚诉讼;代理共同财产调查取证;代理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3、刑事辩护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
(2)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3)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4、交通事故
协助办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谈判、事故赔偿诉讼;
起诉离婚快多长时间
天津律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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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非常注重法学理论与律师业务实践的结合,代理了多起经济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房地产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的同时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较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辱律师使命是我的一贯作风。本律师擅长建设工程、融资租赁、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股权、重组、并购,股权转让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 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是许运来律师的较大心愿,您的信任与支持是对他的工作较积极的肯定。
离婚诉讼的误区
误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责任方或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偏向对方。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法官判案也是依据证据、调查到的事实和双方的感情状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决,当事人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从而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无利,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团结。
误区:有就可离婚,有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有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去调查对方的,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如把握不当还很容易构成不法侵犯别人隐私权。
误区: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感情随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感情确已破裂,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与条件也很多,不仅仅只有分居2年一个条件。
误区:对产权登记存在认识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只要没有的约定,都应是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 一方父母婚后赠与房产,没有明确说明的,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也为共同财产。
误区:财产转移隐匿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财产而少分财产,因此如要转移财产必须慎重。而且,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仍可主张分割。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误区:“青春损失费“赔偿误区
有女性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婚姻法规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存在家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受害方赔偿。高院关于婚姻案件的问答中,也明确指出,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是于法无据的。
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此,一旦对方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应积极备应诉,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抱着不同意离法院就不会判离的侥幸心理,从而忽略了维护自己权益必要的准备工作。
误区:抚养误区——抚养费和抚养权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或者认为子判给对方后,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争取的抚养权。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如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变更的抚养权。
误区: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心理,一方在取得抚养权后,常常拒方探望,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并可应一方的要求强制执行。
误区:只要找到了对方有的证据,自己在诉讼中就会占主动。
实际上,只能说明一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会少分。而如果一方有,势必行动非常隐蔽,另一方很难查找证据,再者,非人员取证因不了解法律的规定,往往容易侵犯别人的隐私,因此在查找对方证据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找回来的证据在法庭上并不一定具有效力。经常有当事人过份注重寻找对方的证据,而忽略了更重要的证据——财产证据的收集。导致在诉讼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天津律师事务所赵术全律师 2000年起,在天津市大型外资企业任职法务工作,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以及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律师职业高度负责的,其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以胜诉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