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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术全律师 合同纠纷一婚姻家庭一经济纠纷一房产纠纷一知识产权一交通事故
服务内容: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调解谈判、赔偿诉讼、交通肇事罪辩护;
2、婚姻继承: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调解与诉讼、离婚协议起草、遗产继承、遗嘱起草及见证等;
3、劳动:劳动仲裁、人事制度建立和完善、纠纷、劳动纠纷的处理;
4、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及清理债权债务;
5、房产纠纷:买卖纠纷、律师见证、起草合同、法律意见、预防风险,代理纠纷的处理。
6、法律顾问:法律文件的审查、草拟、修改、谈判、签约;法律咨询、法律事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等;协助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防范企业风险。
分居,多指保留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但实际生活中却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专项从事经济合同、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专利、公司法律事务等商务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服务领域,服务效果精准,执业律师实务经验丰富,办案严谨,尽职尽责。秉承诚实守信、、敬业、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以、、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努力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
一、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转按揭二手房屋纠纷。
—转手按揭房,如何偿?
案情:2008年4月,童某将按揭房屋作价21万元售与刘某,约定余下10方元按揭款由刘某承担,"如刘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造成童某信用受损,则刘某应按额度的5%.每月赔偿给童某","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2010年5月,刘某将该房作价23万元售予吴某。2010年 6月起,刘某连续3个月停止支付。争议焦点:1、刘某是否根本违约? 2、能否解除合同?
答:本案刘某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且有继续履行意愿,其3个月未按期支付银行按揭并未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构成根本违约。另考虑到刘某已与第三人就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解除本案合同将给吴某利益造成影响,故本案合同应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既约定了概括性赔偿违约金3万元,又约定了具体性赔偿违约金即当刘某未按期归还房贷应按额度的5%。每月赔偿给卖方,故童某依法可选择适用,但赔偿违约金的支付应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鉴于刘某违约行为系非根本性违约,实际造成童某的损失亦较轻,故对刘某提出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怠见予以采纳。
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二、二套房买卖政策
(一)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1、买过一套房的,商业已结清再买算首套,未结清的算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房,一套结清一套未结清,再买房则为二套房以上;
3、婚前双方名下都有未结清的(一方商业,另一方),婚后再买房称为二套房以上。
(二)买二套房的要求:
1、是以人家庭(包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3、是已利用(包括)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的房贷房。
(三)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1、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肯定比首套房比例高,通常首套房低可以做到20%,利率上浮在10%-20%;
2、而对于购买二套自住房的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二套房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二套房流程
二套房屋本质上与套类似,差别只是成数及利率;其流程与套房贷是一样的,大致分为:
1、交易双方签房屋买卖协议或合同;
2、购房人准备资料向银行提出申请;
3、买卖双方到银行机构进屋评估;
4、银行审批;
5、房屋过户,人到银行办理手续;
6、签订合同;
7、办理抵押登记;
8、等待放款;
9、还本付息后解除抵押。
天津律师事务所赵术全律师 2000年起,在天津市大型外资企业任职法务工作,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以及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律师职业高度负责的,其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以胜诉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