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着急,较不要盲目的调解与诉讼,在哪儿告?告谁?告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一旦启动,进入**程序,恐怕结果就不由您决定了。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依法应当参加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人请求*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关通知机动车方向其交纳事故,然后逐笔支付给受害者或后,没有向受害人收集费收据或其他等凭据。后机动车方以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已付**过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由,根据院与《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年1月1日)*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机关预付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亦应当受理。)起诉的,被告应当是事故受害人还是机关?如果是事故受害人,诉讼请求应以整个事故的赔偿费用为诉讼标的还是单独对预付金额不服为诉讼标的?
证据审查认定问题:如果当事人对机关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是让其进行行政诉讼还是由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审查证据直接改变?
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的管理,提高交通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