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存在的问题
2.1 维护主体不清晰
,根据《防空法》* 25 条的规定,公用人防工程以外的人防工程,由有关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工作,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根据国家人防办 2001 年颁布的《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六条的规定,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要划分为:防空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的防空队、救护、物资储备等工程和有关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由工程隶属单位负责;公用或者单位(个人)的防空地下室,由防空主管部门或者工程隶属单位(个人)负责;平时已开发利用的公用防空工程主体结构、防护设备设施,平时主要风、水、电、暖、通信和消防系统,由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其余设备设施如装修、照明等,由使用单位负责。从上述规定和当前的现实情况来看,由投资兴建的人防工程,其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为人防业务管理部门,这一点比较明确,其维护管理责任一般能够落实;由企事业单位独资兴建的人防工程,由于其平时使用人和受益人比较明确,在的监督下,其维护管理责任一般也能够落实;但是对“结建”人防工程,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进行明确,一直以来,关于人防工程的产权问题,各方都有很大的争议。
*二,《某省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二十九条规定:“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发利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但是由于其原始投资人(开发商)往往会将工程变相出售,使其实际使用人和投资人变得分散而复杂,且监督管理难度较大,其维护管理责任往往很难落实。
人防设备维护和保养,关键是要克服“重新建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思想,坚持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明确管理责任。做好人防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才能确保人防工程平时发挥经济效益,战时发挥战备效益。
人防检测设备
(1)常规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检测仪器设备:千分尺、游标卡尺、直尺、卷尺、塞尺、靠尺、平面度检测仪、垂直度检测仪、螺纹检测仪、同轴度检测仪等。
使用性能检测仪器设备:拉力计、计时器。
材料和外观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混凝土超声检测分析仪、钢板测厚仪、金属探伤仪、漆膜测厚仪与划格。
(2)密闭性能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测试系统仪器:空气压缩机或安全可靠的气源,压力表、流量计、微压计、气压表、温湿度表。
检测平台:为安装调试台,满足门孔尺寸6米*3.5米以下防护设备立装检测漏气量的需要。
(3)通风性能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测试系统的仪器设备:微压计、气压表、温湿度表。
检测平台:为通风性能试验装置,满足当量直径¢1000毫米以下活门、阀门风量、风阻检测的需要。
人防工程是在战时保护生命和财产而建设的地下防护建筑,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质量工作,规范人防工程的建设,需要对人防工程的重点项目进行检测,那么人防工程需要检测哪些内容呢?下面来简单介绍一下人防工程检测的相关内容。
(一)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配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二、结构防护效能项目检测
1、门框墙、临空墙(**板)、防毒通道墙(板)混凝土强度和截面尺寸检测;
2、门框墙、临空墙(**板)、防毒通道墙(板)钢筋配筋、加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3、围护结构穿线孔洞及预埋、预留和战时封堵构件检测;
4、围护结构防渗漏检测。
三、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5、简易土工试验;
6、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8、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
9、防水材料检验;
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四、防护设备质量检测
(一) 常规检测
1、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原材料质量检测;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加工质量检测;
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现场检测。
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
(二) 专项性能检测
1、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
2、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
3、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
4、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
5、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涉及人防工程结构安全、防护效能的项目,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应由具有相应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由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防护设备质量和专项性能检测,由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人防工程检测为人防工程质量提供了**。通过以上的介绍,可以知道,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人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工程主体结构性能的质量检测以及防护设备的质量检测,这是保证人防工程质量的基础所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其中教授级职称20人,**职称129人,中级职称176人,初级职称128人。我院工程检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检测设备1568台(套),设备**,测试手段完善,检测能力在区内属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检测服务,系广西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检测项目及设备全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展的特色业务领域包括: 1. 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 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鉴定; 9. 房屋建筑**鉴定;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检测鉴定;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检测鉴定; 15.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鉴定;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