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焊接材料存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批号分别存放在干燥的存储室内;
(2)焊条、焊剂及栓钉瓷环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焙烘。
二、连接用紧固件应防止锈蚀和碰伤,不得混批存储。
1、涂装材料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存储。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施工过程中焊条电弧焊接、气体保护电弧焊接、埋弧焊接、电渣焊接和栓钉焊接等施工。
钢结构施工单位应具备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人员资质。
焊接用施工图的焊接符号表示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缝符号表示法》GB/T 324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的有关规定,图中应标明工2、厂施焊和现场施焊的焊缝部位、类型、坡口形式、焊缝尺寸等内容。
焊缝坡口尺寸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执行,坡口尺寸的改变应经工艺评定合格后执行。
施工阶段的荷载作用、结构分析模型和基本假定应与实际施工状况相符合。施工阶段的结构宜按静力学方法进行弹性分析。
施工阶段的临时支承结构和措施应按施工状况的荷载作用,对构件应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刚度验算,对连接节点应进行强度和稳定验算。当临时支承结构3、作为设备承载结构时,应进行专项设计;当临时支承结构或措施对结构产生较大影响时,应提交原设计单位确认。
临时支承结构的拆除顺序和步骤应通过分析和计算确定,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经论证。
一、锚栓及预埋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取锚栓定位支架、定位板等固定措施;
(2)锚栓和预埋件安装到位后,应可靠固定;当锚栓埋设精度较高时,可采用预留孔洞、二次埋设等工艺;
(3)锚栓应采取防止损坏、锈蚀和污染的保护措施;
(4)钢柱地脚螺栓紧固后,外露部分应采取防止螺母松动和锈蚀的措施;
(5)当锚栓需要施加预应力时,可采用后张拉方法,张拉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在张拉完成后进行灌浆处理。
二、钢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脚安装时,锚栓宜使用导入器或护套;
(2)首节钢柱安装后应及时进行垂直度、标高和轴线位置校正,钢柱的垂直度可采用经纬仪或线锤测量;校正合格后钢柱应可靠固定,并应进行柱底二次灌浆,灌浆前应清除柱底板与基础面间杂物;
(3)首节以上的钢柱定位轴线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引上,不得从下层柱的轴线引上;钢柱校正垂直度时,应确定钢梁接头焊接的收缩量,并应预留焊缝收缩变形值;
(4)倾斜钢柱可采用三维坐标测量法进行测校,也可采用柱**投影点结合标高进行测校,校正合格后宜采用刚性支撑固定。
本次检测广告牌共六块横式广告牌,具体位置布置见下图3.1。该批广告牌的长度均为4.3m,高度均为1.5m,厚度均为120mm,底标高均约为2.780m,平面呈矩形。该批广告牌均由不锈钢构件焊接而成 ,通过“U”形扁钢悬挂在钢屋架下弦杆上,悬挂部位连接点为可拆卸螺栓。
预热和道间温度控制宜采用电加热、火焰加热和红外线加热等加热方法,并应采用的测温仪器测量。预热的加热区域应在焊接坡口两侧,宽度应为焊件施焊处板厚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温度测量点,当为非封闭空间构件时,宜在焊件受热面的背面离焊接坡口两侧不小于75mm处;当为封闭空间构件时,宜在正面离焊接坡口两侧不小于100mm处。
焊接接头的预热温度和道间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当工艺选用的预热温度**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规定时,应通过工艺评定试验确定。
焊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以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或采用符合免除工艺评定条件为依据,编制焊接工艺文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焊接方法或焊接方法的组合;
(2)母材的规格、牌号、厚度及覆盖范围;
(3)填充金属的规格、类别和型号;
(4)焊接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5)焊接位置;
(6)焊接电源的种类和极性;
(7)清根处理;
(8)焊接工艺参数(焊接电流、焊接电压、焊接速度、焊层和焊道分布);
(9)预热温度及道间温度范围;
(10) 焊后消除应力处理工艺;
(11) 其他必要的规定。
一、钢铸件或铸钢节点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厂时应标识清晰的安装基准标记;
(2) 现场焊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专项方案施焊和检验。
由多个构件在地面组拼的重型组合构件吊装时,吊点位置和数量应经计算确定。
后安装构件应根据设计文件或吊装工况的要求进行安装,其加工长度宜根据现场实际测量确定;当后安装构件与已完成结构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采取减少焊接变形和焊接残余应力措施。
二、钢结构吊装作业必须在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范围内进行。
钢结构吊装不宜采用抬吊。当构件重量**过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范围时,构件可采用抬吊的方式吊装。采用抬吊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设备应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构件重量不得**过两台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单台起重设备的负荷量不得**过额定起重量的80%;
(2)吊装作业应进行安全验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有经批准的抬吊作业专项方案;
(3)吊装操作时应保持两台起重设备升降和移动同步,两台起重设备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用于吊装的钢丝绳、吊装带、卸扣、吊钩等吊具应经检查合格,并应在其额定许用荷载范围内使用。
构件组装应根据设计要求、构件形式、连接方式、焊接方法和焊接顺序等确定合理的组装顺序。
构件的隐蔽部位应在焊接和涂装检查合格后封闭;完全封闭的构件内表面可不涂装。
构件应在组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焊接。
焊接完成后的构件应根据设计和工艺文件要求进行端面加工。
构件组装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江苏钧测工程检测中心,隶属于上海钧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专业房屋、房屋安全检测、危房鉴定、幕墙检测、户外广告牌检测、钢结构、桥梁检测与监测、码头、抗震鉴定与承载力检测评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拥有完善的检测设备和*的**技术,为机构、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江苏钧测拥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的*团队,的检测设备和*的**技术,为机构、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 江苏钧测在多年的技术服务实践中,形成了以房屋检测、结构测试、灾后检测、抗震鉴定为代表的“房屋检测”产业,以幕墙检测、基坑监测、振动测试、变形监测为代表的“结构监测”产业,以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钢结构检测、环境检测为代表的 “工程检测”产业,以房屋评估、损伤检测为代表的“评估鉴定”产业。产业互为促进,互为支撑,在延伸产业链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的便捷服务。 江苏钧测拥有以博士、硕士**的专业检测技术团队。目前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教授级等技术团队,公司下设房屋质量检测站、结构监测中心、评估鉴定部和工程检测部等部门。 江苏钧测依托自身的资金优势和平台渠道,构建完善的研究与开发平台,将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优势转化为持续发展的**竞争力,实现了技术服务产业化,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优势,有力推动了国内检测新技术、新仪器、新规范的发展,成为行业内的企业。江苏钧测先后参与实施了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得到业主的一致**。 信义钧测,一字千钧。江苏钧测持续与客户共享技术的便捷和的服务,致力成为成员之一的综合性第三方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