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是广西区内一的省级综合性建筑科研设计单位,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教授级**工程师15人,**工程师113人,中级工程师328人。我院工程检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检测设备1568台(套),设备**,测试手段完善,检测能力在区内属良好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检测服务,系广西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检测项目及设备全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建院五十多年来,特别是科技体制改革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设计为主业、多业并举、协调发展的战略,不断开拓进取,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依靠自身的**竞争力**市场竞争优势和企业的长足发展,成绩喜人。依据国内外建筑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和企业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创新战略,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我院被确定为****企业。
开展的物色房屋鉴定业务范围:
一般可以分为建(构)筑物结构检测鉴定、建筑工程**鉴定、灾后结构检测鉴定、文物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评估等类别。
1、房屋完损等级检测
2、房屋安全检测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4、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5、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6、房屋其他类型检测
7、各类灾后(雪灾、火灾、震灾)质量检测
8、建筑工程**鉴定
9、住宅套内验收(一房一验)
10、建筑节能检测
11、文物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评估
12、优秀近代建筑保护检测鉴定
13、历史遗留的程序违法建筑取证检测鉴定
14、房屋加层改造检测鉴定
15、因故停工后工程复建前检测鉴定
16、租售前房屋质量检测评估
17、重装修前检测鉴定
18、质量问题争议(诉讼)检测鉴定
19、工业建筑生产改造检测鉴定
20、建筑物使用管理例行的检测鉴定
21、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与加固
22、工业设备及管线抗震及可靠性鉴定
房屋检测房屋完损等级检测
检测项目: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损状况,确定房屋完损等级。
适用范围: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房屋。
房屋检测房屋安全性检测
检测项目: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的过程。
适用范围:已发现危险迹象的的房屋
房屋检测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检测项目:通过对房屋受相邻工程等外部影响因素或设计、施工、使用等房屋内在影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或可能产生变形、位移、裂缝等损坏的监测过程。
适用范围:因各种因素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坏或已经造成损坏需进行监测的房屋。
房屋检测房屋改变检测
检测项目:在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时,通过对原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确定结构安全度,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可能性作出评价的过程。
适用范围:需要增加荷载和改变结构的房屋。
房屋检测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检测项目: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适用范围: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房屋检测房屋其它类型检测
化学、高温高压损伤:房屋结构构件受侵蚀性化学介质的侵害或高温高压作用下所产生结构损伤的检测。
检测内容:
1、调查房屋使用和环境情况,确定受损构件的材料组成。
2、对受损构件的损坏部位进行取样,测试其化学成份,确定结构构件的受损范围和受损深度、截面削弱等。
3、确定结构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确定结构安全度,提出处理建议。
耐久性不良:因采用建筑材料耐久性不良,而引起房屋结构构件异常损坏的检测。
检测内容:
1、检查确定受损结构构件的材料组成。
2、对结构构件出现的变形或裂缝进行初步分析,必要时应对损坏部位取样,进行微观测试分析房屋外表面红外线检测
。
3、根据对结构构件组成材料的微观测试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损坏原因。
4、确定结构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确定结构安全度,提出处理建议。
火灾损坏、房屋遭受火灾后,其结构构件损坏范围、程度及残余抗力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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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鉴定:对因火灾、自然灾害、化学侵蚀、外力冲击等致房屋损害的鉴定。
房屋鉴定目的:查明受检建筑物结构现状及其安全性,分析其质量损坏的原因及评定安全等级。
哪些基坑类型的周边房屋需要进行房屋检测鉴定
哪些基坑类型的周边房屋需要进行房屋检测鉴定?为防止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施工对临近房屋造成不利影响,办法特别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采取相应措施,制定工程防护预案,并在施工期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应房屋进行跟踪监测。
不同施工作业需要监测的房屋分别是:
锤击预制桩施工,距近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开挖深度为3米以上的基坑,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地下隧道、盾构施工,距洞口边缘一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地下管线、降低地下水位等其他工程施工,处于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
办法规定,对受到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建设影响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要求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其中教授级职称20人,**职称129人,中级职称176人,初级职称128人。我院工程检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检测设备1568台(套),设备**,测试手段完善,检测能力在区内属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检测服务,系广西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检测项目及设备全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展的特色业务领域包括: 1. 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 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鉴定; 9. 房屋建筑**鉴定;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检测鉴定;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检测鉴定; 15.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鉴定;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