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性检测有哪些必须检测的项目:通过对房屋建筑、结构、装修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和完善房屋质量档案,评价房屋质量的过程。
10种常见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方法汇总
在我国,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是一种的行业,主要工作就是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的安全进行查勘、检测、鉴别和判断。
1.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2.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较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3.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为什么要进行房屋检测?
1、办证需要
(1)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开办幼儿园需要进行房屋整体的安全性鉴定,大中城市还普遍要求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
(2)养老院
根据民政部门要求,开办养老院需要进行房屋整体的安全性鉴定,部分大中城市要求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
(3)宾馆
现在城市中很多宾馆由办公楼、宿舍楼等改建而来,改造前需进行整体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
2.房屋装修改造
房屋装修改造,通常涉及建筑物**部加层、内部加层、后挂石材幕墙、房间后加档案柜和设备机房等、拆改承重墙、后开洞口等改造,为保证建筑物后续使用安全,应进行相应的检测鉴定。当加固完成后,为保证加固质量,除加固材料应送检外,也应进行加固质量的检测。
3.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
(1)房屋出现楼板开裂、墙体开裂、楼体倾斜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检测鉴定,防止次生灾害。
(2)火灾、爆炸和地震发生后,应对房屋损伤情况进行检测鉴定,为后续继续使用或加固提供依据。
4.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2015年地震区划和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学用房抗震设防类别由丙类提高至乙类,应对既有丙类设防的幼儿园进行整体检测和抗震鉴定。同时,为保证学校建筑的使用安全,应定期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
5.老旧房屋
一般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当使用寿命接近或**过50年时,为保证安全,应定期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当出现危险点时,应进行危房鉴定。
6.房屋拆除
**、*、国有企业等所属房屋拆除前应进行检测鉴定,当房屋整体鉴定为D级房屋且适修性差时,可建议拆除,且需得到上级部门批复后方可拆旧建新。
7.相邻基坑、地铁等施工
当建筑物周边存在深挖基坑、地铁施工等情况时,施工前应对周边建筑物进行普查,对存在的裂缝、变形等缺陷进行记录,并对建筑物进行定时的沉降观测,防止在基坑开挖、隧道开挖等施工过程中引起周边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开裂等损伤。
8.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混凝土强度不足、砂浆强度不足、构件开裂、构件挠度变形、钢筋配置不足等情况,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为设计单位作为复核计算的依据。
9.建设工程手续不全
建筑工程在施工前未**开工许可证就建造完成,当地质监部门未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等造成的遗留问题,当该建筑工程办理房产证时需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物进行整体检测鉴定。
10.其他情况
一般房屋使用寿命为50年,重要建筑物使用寿命*,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结构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及时进行检测鉴定,从而大程度的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针对需要进行加固、改造、加建等房屋的结构、有可能丧失稳定和承重能力、或者对房屋目前的安全状况不确定的房屋进行的房屋的鉴定检测并为房屋的加固改造提供理论依据和基础。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其中教授级职称20人,**职称129人,中级职称176人,初级职称128人。我院工程检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检测设备1568台(套),设备**,测试手段完善,检测能力在区内属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检测服务,系广西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检测项目及设备全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展的特色业务领域包括: 1. 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 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鉴定; 9. 房屋建筑**鉴定;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检测鉴定;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检测鉴定; 15.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鉴定;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