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泽威,获得了欧盟公告机构签发的合作授权书,有众多欧盟CE认证、美国FDA注册认证成功案例。同时,与**多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为广大生产商,经销商及贸易商的出口,提供检测服务,标准咨询服务,审核,注册,培训与认证服务。
CE认证的基本流程
1、分析该器械的特点,确定它是否在指令范围内;
2、确定该器械的分类类别;
3、确认适用的基本要求/有关的协调标准;
4、确认该器械满足基本要求/协调标准,并使证据文件化(技术文档的整理);
5、确定相应的符合性评价程序;
6、对于IIa类或较高类型器械,以及I类无菌或测量器械,应通过公告机构并进行符合性评价程序;
7、起草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
在设备上放置CE标记之前,设备的定义必须涵盖该设备,并根据设备行政命令附件IX中规定的分类规则正确分类。器械分为四个风险类别:I(Im,Is),IIa,IIb和III。 I级与风险相关,而III级与风险相关。 I类设备的制造商负责CE标记过程。机构必须参与较高风险类别的设备认证。
医疗器械CE认证这三个指令分别是:
1、有源植入性器械指令(AIMD, 90/335/EEC),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泵等有源植入性器械。AIMD于1993年1月1日生效。过渡截止期为1994年12月31日,从1995年1月1日强制实施。
2、活体外诊断器械指令(IVD),适用于血计数器,检测装置等活体外诊断用器械。该指令目前仍在起草阶段,可能于1998年末或1999年初正式实施。
3、器械指令(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93/42/EEC),适用范围很广,包括除有源植入性和体外诊断器械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器械,如无源性器械(敷料、一次性使用产品、接触镜、、导管等);以及有源性器械,如核磁共振仪、超声诊断和治疗仪、输液泵等。
器械出口到欧盟国家是要必须办理医疗器械CE认证的,这是强制性要求。在国内销售或者其它非欧盟国家销售也可以办理CE认证,但不是强制性性的,可以为产品增强一定的**度和公信力。
上海泽威由咨询师组成的技术团队,本科及以上,深耕器械注册领域十余年,部分法规具有在国内**器械企业的工作经历。同时我们有美国、荷兰、德国相关资源为您产品**注册保驾**。我们的团队分**和国内注册部,主要从事欧洲CE认证的咨询、美国510K申报和QSR820工厂检查、中国器械注册和生产许可证及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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