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的刑事律师,团队办理的刑事律师事务所,我们可以保证委托当天安排律师会见。律师会见绝不是就是单纯的传递家属信息,也不仅仅就是询问案子情况,较重要的是告知嫌疑人起所涉的案子可能涉嫌的罪名,量刑又是如何的,要注意什么事项,什么样的情况可能会构成什么罪,法院又是怎么判的,让你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会见的意义就体现出来了。杨菊云(故意)不核准追诉案(检性案例22号)【裁判要点】1.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犯罪嫌疑人没有再犯罪危险性,被害人及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不追诉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同时不会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再追诉。2.须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运送赃物途中单方交通肇事的罪责认定(**2010.04.048)【裁判要旨】法规竞合时应当以实际可能判处的刑罚择一重处断。运送赃物途中驾驶,发生单方事故致同案犯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案犯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能够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被害人。未挂牌车辆应当将出资购买人认定为车主。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到起诉时虽**过一年,但事故责任认定至起诉时不**过一年,且起诉前死者亲属已主张过的,随刑事公诉案件起诉的附带民事诉讼不**过诉讼时效。死者虽为农村,但长期居住在城镇,并以务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当以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赔偿金。犯罪的作案工具因交通肇事丢失的,该违法利益不应予以赔偿。交通肇事的死者存在过错,且对所运送赃物有非法利益的,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案号】一审:(2008)东刑初字*6号二审:(2009)泰刑二终字*20号。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即构成犯罪(**2015.02.025)【裁判要旨】滥用职权虽未给国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但已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应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案号】一审:(2012)温鹿刑初字*1634号二审:(2013)浙温刑终字*137号。高空向公共场所抛物致人的刑事责任认定(**2015.20.019)【裁判要旨】明知是公共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而从高空抛下足以造成不特定人员伤亡或重大公私财物损失的物品,因侵害对象的非特定性,即使该行为仅造成一人的后果,对行为人也不应以故意伤害或故意罪定罪处罚,而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案号】一审:(2014)连刑初字*00017号。浙江匡智设立了合同法律部、公**律部、刑事法律部、民事法律部、建筑房产法律部、劳动行政法律部等多个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郑君律师。我们拥有专业的刑事辩护团队,从律所成立至今办理了大大小小数百起刑事案件,有成功办理不起诉、免于处罚、取保候审、判处缓刑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例。案件涉及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故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组织、介绍、容留罪、经济犯罪、类犯罪、妨害**、知识产权、伪劣商品等各类刑事案件。我们的辩护团队成员有着公检法的从业履历,熟悉*办案人员的办案思路,有着精湛的刑事辩护技能和丰富的执业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