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联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遵循着“诚实守信,”的服务宗旨,使我们企业在广大客户中得到好口碑,在社会各界得到好信誉,我们愿与社会各界广交朋友,我们将坚守我们的服务宗旨较好服务于新老客户。我们永远是成功企业家的助手和朋友。国家工商总局名称办理条件: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核准登记。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 “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名提供材料:1、新公司名字;2、提供;3、法人和股东复印件;4、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5、经营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较好保护。企业冠无行政区划名称就表示在全国行政范围中该企业名称具有性,在全国内不会重名,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市场、提升企业**度和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作用。工商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 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腾联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技术力,拥有一支顾问师和培训团队,实践经验丰富的家、教授、并获得主审员及国家注册审核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的认证咨询工作经验。 腾联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讲信誉、重、其化的咨询水平获得咨询企及认证公司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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