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赵律师每年受理 “ 数千次电话咨询解答 ” , “ 离婚案件代理诉讼 ” , 在天津市各级法院拥有良好口碑。专注 “ 离婚案件 ” ,熟悉法院对离婚案件的 “ 审判尺度 ” , 熟知离婚案件的 “ 裁决标准 ” , 掌握有利证据,把握切入点和突破口,达到 “ 理想诉讼效果 ”,尤其擅长 “ 离婚诉讼 ” 、 “ 财产分配 ” 、 “ 房屋分割 ” 和 “ 子女抚养权 ” 的争夺。刑事上的犯罪都是需要检察院提供证据并且和建议让法院作为参考来做出后的决定的,但是如果罪犯做出的违法行为是对社会危害很小而且符合了法律的缓刑条件的,就是可以由被告自己请求法院给自己判处缓刑或者法院通过自身的职权来判定缓刑的。
天津律师事务所赵术全律师 2000年起,在天津市大型外资企业任职法务工作,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以及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律师职业高度负责的,其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以胜诉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