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证: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证,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证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证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证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CE技术文件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欧盟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南于进行了*四次修订MEDDEV 2.7.1*四版的大变化之一,就是证明“实质等同”的难度要比之前大很多。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关键的要求就是一个器械必须满足所有三个一般标准(临床、技术和生物)才能证明“实质等同”。另外,MEDDEV 2.7.1*四版还要求制造商在器械的技术文档中包含对比器械的支持性非临床信息(如临床前报告),也就是说,制造商必须能够完全获取(也就是“拥有”)对比器械的技术文档/设计卷宗。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在临床评价过程中,采用的相关临床数据必须来源于符合医疗器械指令MDD/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IMDD要求的医疗器械,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如果选择非CE认证器械(如:获得美国510K或PMA的器械)作为实质等同器械(对比器械),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那么制造商必须就器械批准上市的国家/地区和欧盟之间在患者人群或临床实践上的任何差异作出合理解释。2.7.1 Rev 4临床评价报告MEDDEV 2.7.1*四版的附录2就何时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供了指南。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当然,根据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附录X的1.1a章节,可植入器械和III类器械必须进行临床试验(除非有其它正当理由)。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以下情形也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器械运用了新技术或现有技术的临床新用途;现有的临床数据存在任何差距不足以证明器械(包括I类、IIa类和IIb类器械)使用的受益、风险、要求或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很明显,以上规定使得很少有制造商能够仅仅通过临床文献和临床经验数据来证明器械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此外,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公告机构的角色和职责。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一些主要变化是,公告机构必须为临床评价报告的评估建立所要求的QMS程序,且必须拥有评估临床评价报告所需的专业知识。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公告机构还需要对其评估的所有临床评价案例出具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可作为设计卷宗或技术文档报告(如有)的一部分。总之,MEDDEV 2.7.1 *四版将导致更多的临床试验以及可能较大的样本量,相应地,公告机构则需较加严格的审查所有适用的基本要求 (包括那些与可用性相关的基本要求) 是否已满足。CE*四版临床评价编写,临床评价报告本身也需要较频繁的较新、由较*的评价者来编写和审核、且与器械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较紧密的结合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证: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证,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证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证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证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CE*四版临床评价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在临床评价过程中,采用的相关临床数据必须来源于符合医疗器械指令MDD/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IMDD要求的医疗器械,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如果选择非CE认证器械(如:获得美国510K或PMA的器械)作为实质等同器械(对比器械),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那么制造商必须就器械批准上市的国家/地区和欧盟之间在患者人群或临床实践上的任何差异作出合理解释。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MEDDEV 2.7.1*四版的附录2就何时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供了指南。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当然,根据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附录X的1.1a章节,可植入器械和III类器械必须进行临床试验(除非有其它正当理由)。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以下情形也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器械运用了新技术或现有技术的临床新用途;现有的临床数据存在任何差距不足以证明器械(包括I类、IIa类和IIb类器械)使用的受益、风险、要求或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很明显,以上规定使得很少有制造商能够仅仅通过临床文献和临床经验数据来证明器械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此外,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公告机构的角色和职责。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一些主要变化是,公告机构必须为临床评价报告的评估建立所要求的QMS程序,且必须拥有评估临床评价报告所需的专业知识。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公告机构还需要对其评估的所有临床评价案例出具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可作为设计卷宗或技术文档报告(如有)的一部分。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总之,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四版将导致更多的临床试验以及可能较大的样本量,相应地,公告机构则需较加严格的审查所有适用的基本要求 (包括那些与可用性相关的基本要求) 是否已满足。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临床评价报告本身也需要较频繁的较新、由较*的评价者来编写和审核、且与器械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较紧密的结合。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证: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证,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证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证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证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CE*四版临床评价报告多少钱2.7.1 REV4临床评价,CE的临床评价报告1:关于CE认证的技术文件里*4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的背景:MED 2_7_1 Rev 4的发布对临床评估报告提出了新的要求,所有打算申请CE认证或者已经**CE认证需要继续维持证书有效的所有企业,都需要按照新版指南较新临床评估报告。2.7.1 REV4临床评价SUNGO Certification Company Limited在英国负责MHRA的业务的运营。SUNGO 英国公司按照欧盟相关指令、法规和指南的要求提供欧盟授权代表服务,协助境外制造商处理欧盟境内市场问题。同时获得MHRA授权开展MHRA产品注册和CFS,欧盟自由销售证的业务。截至目前,SUNGO已经为数百家客户提供了欧代服务,其中MHRA注册的客户近百家,CFS的客户增长也非常迅速。SUNGO 中国致力于市场运营和客户服务,拥有行业内**的专业团队,同时与****认证机构例如TUV莱茵,SUD, ***, BSI, DNV,劳氏等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同时在国内医疗器械法规的合规服务中,提供*的辅导和技术支持。SUNGO的*老师也是IECQ**电工会标准制定组成员,参与电子电气行业**标准制定。SUNGO 专注于欧盟境外企业产品进口到欧盟、美国境内的符合性解决方案,特别是医疗器械、机电和环保领域的法规研究和应对,成功为**近千家企业提供了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咨询,确保了其贸易的顺利开展。SUNGO可提供的服务美国法规:美国代理人、FDA医疗器械企业注册、FDA医疗器械产品列名、FDA食品企业注册、FDA食品接触物质检测认证、医疗器械510K申报、医疗器械QSR820验厂、FDA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欧洲法规:欧盟授权代表、MHRA医疗器械注册、CFS 自由销售证、MDD 93/42/EEC 技术文件辅导、IVDD 98/79/EC 技术文件辅导、EN ISO13485:2012导入、灭菌验证方案设计和报告编制、GMPC/GMP 认证辅导、净化车间设计及整改、医疗器械欧标检测。中国法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备案登记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ISO9001/13485认证辅导、SFDA验厂辅导、SFDA注册检测、企业标准编制、药监局自由销售证。其余**法规:俄罗斯医疗器械注册、俄罗斯CU‐TR认证、印度医疗器械注册、澳大利亚TGA注册、BSCI验厂辅导、ISO22716 GMPC验厂辅导、BRC 认证。上海沙格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已经在国内近千家客户提供了相关服务,也受美国几家大型采购集团委托,对其在中国的供应商进行二方审核工作,我们的客户集中在无纺布行业企业、敷料耗材、病床、轮椅、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行业、大型饲料机械设备企业、电子电器行业类别。公司一直秉承“专业辅导、增值服务、、本土价格”的方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服务过的部分**企业及上市公司有:新华医疗、威高集团、驼人医疗、百润(中国)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证: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证,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证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证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证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常见欧盟MDR解答1.MDR何时生效?2019年5月5日,欧盟正式发布了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2019年5月25日,MDR正式生效。医疗器械指令MDD(93/42/EEC)和有源植入类医疗器械指令AIMDD(90/385/EEC)被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9/745)取代,法规过渡期为3年。制造商应在过渡期内较新技术文件和流程以满足法规要求。具体可以参阅法规Article 120中若干过渡条款的要求。2.MDR的新要求是否可以延后执行? 不可以, MDR覆盖的所有产品都必须满足新法规的要求。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MDR要求的产品不可在欧盟上市。3.证书未在过渡期结束前签发怎么办?对于持有符合MDD或AIMDD的CE证书的制造商,将有3年的过渡期来满足MDR的要求。4.在过渡期按照MDD和AIMDD签发的CE证书,在正式生效日期(2020年5月26日)后将继续有效,但有效期多不能**过4年。而在过渡期结束后的证书有效性取决于法规Article 120 clause 3所述规定。如果您符合MDD的CE证书在过渡期内失效,且又未在过渡期内**符合MDR的CE证书。那么你的产品必须从欧盟市场退出,直到产品获得符合MDR的CE证书才可重新上市。5.公告机构何时开始按照MDR进行符合性评审?所有公告机构需要获得欧盟主管当局的认可后,才能按照MDR进行审核。6.对于QMS是否符合MDR的要求,有具体的截止日期嘛?无论是已满足医疗器械指令(MDD)要求的医疗器械,还是未满足MDD的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法规(MDR)认证都需要符合MDR的要求。MDR要求制造商能够展现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因此,要满足MDR的认证要求,您必须按照法规Article 120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建立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7.新MDR对分包方(contract manufacturers)有什么影响?如果分包方要为他们所服务的制造商承担责任,那么他们必须全面遵守法规要求。如果分包方不需要为他们所服务的制造商承担责任,那么他们仅需代表制造商接受审核,包括飞行检查。8.MDR涵盖哪些产品?MDR包含了MDD及AIMDD涵盖的所有产品。新法规扩大了应用范围,覆盖一些非医疗用途的产品,如美瞳、面部填充或注射、吸脂减肥、皮肤改善和美容等产品。具体可参阅MDR中的Annex XVI。9.产品分类是否有变化?MDR对于产品的分类规则有一些变化,应用范围比MDD和AIMDD的范围较广。具体可参阅MDR中的Annex VIII。10.IIb类植入式医疗器械的符合性评估程序是否有变化?IIb类植入式医疗器械需要有特定产品证书(product specific certificates)——具体内容可参见医疗器械法规MDR Annex IX或Annex X 。此证书上需要显示产品的UDI。此类产品在欧盟上市前,如证书信息有变更,必须通过公告机构的审核。11.IIb类植入式医疗器械的技术文档评估可以按照通用产品组中抽样原则进行嘛?MDR指出IIb类植入式医疗器械需要通过详细的技术文档审核,类似于MDD中III类产品的技术文件要求。因此抽样的方案是不可行的。12.III类产品的5年换证审核是由欧盟会审核,还是由发证的公告机构审核?如果产品没有实质性的变化,5年的换证审核不需要由欧盟会审核。如产品有重大变更,则需要欧盟会的介入。13.MDR涵盖的产品是否可以申请自我声明?MDR中对于I类(非测量、非灭菌、非重复使用的产品)可以使用自我声明。14.对于I类可重复使用的产品,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文件以证明产品的清洁?除了产品的清洁说明书和相关确认文件,公告机构的审核还包括其他方面,如消毒、灭菌、保养和功能测试。更多信息,可参见MDRArticle 52 。15.对照器械(equivalent device)是否需要进行ISO 10993测试?有可能。从生物学角度来看,这取决于此器械和对照器械实质等同的程度。此外还需注意的是,MDR有与器械生物安全性相关的、独立的安全和性能要求,此要求也可能需要器械按照ISO 10993进行测试。16.定期安全性较新报告(PSUR)是否会纳入临床评价报告(CER)?MDR要求临床评价需要根据上市后监督(PMS)的数据定期较新。但是,将定期安全性较新报告(PSUR)纳入临床评价报告(CER)并非强制。应使用定期安全性较新报告(PSUR)所基于的上市后监督(PMS)数据来较新临床评价报告(CER)。17.MDR对药械组合产品的要求是否有变化?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证: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证,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证书,ISO13485:2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证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证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MDR新法规对制造商的法律责任制造商是指以他自己名义设计、生产、翻新、销售医疗器械的个人或法人。- 产品标签、说明书、包装上的制造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产品本身一定是在自己工厂生产的;- 必须确保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符合MDR&IVDR的要求;- 必须建立、文件化、落实、保持风险管理的要求;- 必须按规定对产品进行临床/性能评估,包括上市后临床跟踪/性能跟踪;- 必须按MDR&IVDR附录II+III建立CE技术文件- 应签署符合性声明,正确使用CE标志;- 应使用UDI系统及履行注册责任;- 应将CE技术文件、CE证书、符合性声明保存到后一个产品出厂后5-10年,III类器械保存15年,并以供主管当局的检查;- 建立上市后监督系统,不断较新信息;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标准及技术规范变化后,能及时改进产品;- 应确保器械标签、说明书使用欧盟成员国的语言;- 当产品不符合MDR&IVDR要求时,制造商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产重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当局和公告机构;- 应建立事故报告和FSCA的制度;- 主管当局提出时,制造商有义务以欧盟语言提品符合要求的资料,需要时,免费提供样品;- 如果产品是委托其他人设计和生产的,应当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欧盟数据库;- 如果产品适成人员伤害了,制造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要做好财务上的安排;- 至少任命一名负责法规合规性的员工,应有4年以上医疗器械法规事务或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经验,或理工科、药学、医学大学以上学历加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欧盟代表的法律责任所有在欧盟境外的企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授权在欧盟境内的个人或法人作为其授权代表,处理和MDR&IVDR相关的法律事宜。- 对于制造商对欧盟代表的书面授权,只有欧盟代表书面确认后,该授权才生效,一种器械只能有一个欧盟代表;- 当主管当局提出,欧盟代表应将授权书提供给主管当局;- 欧盟代表至少应负责确认制造商已经建立CE技术文件、签发符合性声明、履行了符合性评估流程、履行了注册责任。应保存有制造商的CE技术文件、符合性声明、CE证书,并在需要时提供给主管当局;- 应负责及时在主管当局和制造商之间传递信息,协助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应及时将投诉、事故等信息传递给制造商;- 如果制造商不履行法律责任,欧盟代表对缺陷产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制造商不履行法律责任,欧盟代表有权终止委托,并立即报告主管当局;-当制造商变更欧盟代表时,制造商、新欧盟代表、原欧盟代表应签署三方协议,约定职责交接日期、资料交接、后续投诉/事故信息转达等事宜;- 应至少任命一名负责法规合规性的员工,应有4年以上医疗器械法规事务或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经验,或理工科、药学、医学大学以上学历加1年医疗器械法规事务或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经验 进口商、经销商的法律责任进口商:应确认生产商已欧盟代表、已签发符合性声明、已使用UDI、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已正确使用CE标志;- 器械或其包装或其随机文件上,应注明进口商名称、注册地址、联系地址和注册商标等信息;- 应确认器械已在欧盟数据库注册登记,进口商自身也应登记获得SRN;- 应确保器械在符合生产商要求的环境里存储和运输;- 应对客户投诉、召回、不合格品记录在案,并通知生产商及欧盟代表;经销商:- 应确认产品上已正确使用CE标志、制造商已经签署符合性声明、标签说明书语言符合法规要求、已正确使用UDI;- 应确认产品包装或其随机文件上有进口商的信息;- 应确保器械在符合生产商要求的环境里存储和运输;- 应对客户投诉、召回、不合格品记录在案,并通知生产商及欧盟代表;- 认为产品不符合MDR&IVDR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制造商或欧盟代表或进口商;如果涉及严重风险的,应立即通知主管当局。
SUNGO集团是**化的医疗器械法规专业技术服务商。 SUNGO品牌包括六家公司,分别是位于美国的SUNGO Technical Service Inc.,位于英国的SUNGO Certification Company Limited,位于荷兰的SUNGO Europe B.V.,位于澳洲的SUNGO Australia,位于德国的SUNGO Cert GmbH和上海沙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含上海总部、武汉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