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3、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或黑;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10、消防电源应为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1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14、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防烟、排烟系统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4、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5、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2、防烟楼梯间为50PA;3、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4、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6、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7、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8、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9、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机械排风(防烟)系统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1)建筑高度超过32米,(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2、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3、通风与空气调节(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防火分区1、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2、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3、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4、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5、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门外1。4米内不应有踏步104、防火卷帘耐火等级一般为3小时;6、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7、消防电梯的配置:小于1500平方米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大于1500小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8、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9、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1、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2、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3、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其他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本文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5章检测方法编写。消防配电系统的检测方法1)查看消防控制室及各消防设施末一级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2)核对配电箱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并进行试验:①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②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③查看末一级配电箱运行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点型感烟探测器的检测方法点型感烟探测器JTY-GD-882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点型感温探测器的检测方法点型感温探测器55000-420PRC XP95智能点型感温探测器 XP95 Heat1)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2)不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检测方法火灾报警控制器JB-QB-GSTN1500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1)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检测:①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②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复位。4)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5)系统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检测方法1)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下列检测:①核对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功能和逻辑控制程序。②在接线端子处,模拟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连线的断路、短路故障并用秒表计时,查看声、光故障报警信号。③远程手动启动各联动控制消防设备,查看控制信号的传输;系统复位。4)恢复至正常警戒状态。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测方法1)选择不利处消火栓,连接压力表及闷盖,开启消火栓,测量栓口静水压力。2)连接水带、水,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泵启动和信号显示,测量栓口静水压力。3)按设计出水量开启消火栓,测量不利处消火栓出水压力。4)按设计出水量开启消火栓,测量有利处消火栓出水压力。5)系统恢复正常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方法湿式系统的检测方法1)开启不利处末端试水装置,查看压力表显示;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2)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至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3)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强值。4)系统恢复正常。干式系统的检测方法1)开启不利处末端试水装置控制阀,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电动阀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2)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到出水压力达到0.05MPa的时间。3)系统恢复正常。预作用系统的检测方法1)先后触发防护区内两个火灾探测器,查看电磁阀、电动阀、消防水泵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2)报警后2min打开末端试水装置,测量出水压力。3)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强值。4)系统恢复正常。雨淋系统的检测方法1)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的系统,核对控制雨淋阀的逻辑关系。2)先后触发防护区内两个火灾探测器或为传动管泄压,查看电磁阀、消防水泵及压力开关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3)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强值。4)不宜进行实际喷水的场所,应在试验前关严雨淋阀出口控制阀。5)系统恢复正常。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测方法1)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2)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测试亮度。3)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4)系统复位。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方法1)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2)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核对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检查音响效果。3)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火灾应急广播。4)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音,当大于60dB时,重复测量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远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音对比。防火门的检测方法1)查看外观、关闭效果,双扇门的关闭顺序。2)关闭后,分别从内外两侧开启。3)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关闭效果。4)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反馈信号。5)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信号。6)全部复位,恢复正常状态。防火卷帘的检测方法1)查看外观。2)按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帘运行情况反馈信号后复位。①机械操作卷帘升降。②触发手动控制按钮。③消防控制室手动输出遥控信号。④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3)恢复至正常状态。电动防火阀的检测方法1)查看外观。2)手动开启后复位。3)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后复位。消防电梯的检测方法1)触发首层的迫降按钮,查看消防电梯运行情况。2)在轿厢内用对讲电话通话,并控制轿厢的升降。3)用秒表测量自首层升至顶层的运行时间。4)具有联动功能的消防电梯,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电梯的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5)触发消防控制设备远程控制按钮,重复试验。6)恢复正常状态。消防检测 简称消电检、电消检、电检消检。消防检测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北京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内容有以下七大项: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2、检测探头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3、检测探头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二、消防供水系统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三、室内消火栓系统1、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2、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长度等;3、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4、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5、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四、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1、检查管网的安装、连接、设置喷头数量及末端管径等;2、检查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安装及其功能;3、检测报警阀组的安装、阀门的状态、各组件及其功能;4、检测喷淋头安装、外观、保护间距和保护面积及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等;5、对报警阀组进行功能试验;6、对自动喷淋水(雾)系统进行功能试验;五、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1、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2、检测排烟系统风机、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3、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4、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六、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1、对其外观、安装、传动、动作程序及其手动和联动功能进行检测;七、气体灭火系统1、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的储瓶间的设备、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咀及防护区的设置和安装状况;2、对气体灭火系统模似联动试验、查看先发声、后发光的报警程序,查看切断火场电源、自动启动、延时启动量、防火阀和排风机、喷射过程、气体释放指示灯等的动作是否正常。 新修订的中华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 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四、公安消防监督、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消防电气检测内容1、变压器室①直观检查变压器室的设置位置、防火等级及孔洞封堵等;变压器的设置、外观质量、组件完整性及防火措施等;高低压电缆(线)的敷设等。②用红外系列仪器检测变压器绕组和高低电缆(线)各接点的温度并拍热谱图。2、高(低)压配电装置①直观检查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设置、安装质量、柜内配线、高(低)压电缆(线)接头、接地、配件的完整及防火措施等。②采用常规仪表测量(或读取)各相线的电压(流)值、N线的不平衡电流值、PE线有无异常电流及接地电阻值等。③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导线及其连接点、开关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3、低压配电箱(盘)①直观检查配电箱(盘)的设置、材质、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接线端子连接、接地及防火措施等。②采用常规仪表测量负荷电流值、N线电流值及PE线有无异常电流。⑶采用红外系列仪器测量箱(盘)内各接线端子、断路器触头的温度并拍热谱图;采用超声探测仪测量有无打火放电现象。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检查不同用电场所的暗敷、明敷、直敷及穿保护管的线路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5、电气照明装置检查不同的用电场所,各种照明装置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6、开关、插座检查在不同的用电场所安装、使用的开关、插座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消防检测简称消电检、电消检、电检消检。消防检测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北京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我公司主要承接北京所有区域的消防业务:1、300平米以设计院图纸设计,审图机构报审,修改审图意见;消防施工改造、消防维保:(烟感清洗、消防设施维修、灭火器年检)、消防报审、消防报验收、报开业。消防施工:(消防报警、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电检、消检,防雷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报审蓝图设计盖章、装修资质,消防验收,消防支队提出的问题包解决!2、劳务走账。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销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销售、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销售、防火门监控系统安装销售。4、批发零售消防器材、微型消防站建设,代理全国多家知名品牌消防产品。以其优异的质量保证及高效真诚的服务拓展市场,赢得了广大客户的普遍信赖。我们将用专业的渠道关系和一流的技术服务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