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的范围
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主要为律师)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
广义法律咨询主要指整个律师行业。
狭义法律咨询(律师传统业务中的咨询业务),指签订委托合同之外的咨询业务,即律师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
咨询还可分为:现场口头咨询、当事人提供案件材料后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正式的收费咨询、非正式的不收费仅供参考的咨询等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主张人责任的,列发包人与全部各人为共同被告;发包人主张质量责任,列全部人与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按《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同时向发包人、人主张责任,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向近一手人主张责任,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和其他人主张责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同理,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发包人向总承包人主张责任是基于合同约定,而向其他人和实际施工人主张责任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
支付令的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五百五十二条:本解释公布施行后,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支付令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订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订立”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围绕当事人缔约能力、合同形式、合同订立时间的确认、格式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承担等发生的纠纷,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提起的民事诉讼,应按照《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长期且租赁目的明确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未满一方终止合同应提前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的,该条款系违约条款,而非任意解除权条款
本案要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未满合同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提前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该条款是否视为赋予合同一方任意解除权,应根据履约本意、违约责任具体约定等客观情况予以具体分析。若是长期租约且租赁目的明确,应认定该条款约定应系对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并非赋予双方任意解除合同的。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下设金融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涉外及海事海商法律事务部、民商事法律事务部、公司及劳动法律事务部、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刑辩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等八个业务部及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两个管理部。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事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部。 本所总部现有执业律师六十余名, 多人次被授予青岛市优秀仲裁员、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女律师、青岛市三八红旗手、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李沧区巾帼之星、青岛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人次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本所律师多人次被聘任为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和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理事,青岛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主任、委员,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培训教育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委员。 执业理念:本所秉承“客户第一”的原则,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