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北辰唐山律师

    天津北辰唐山律师

  • 2020-12-04 09:23 66
  • 产品价格: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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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编号:54907214公司编号:4220062
  • 赵术全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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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赵律师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一、 代理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

    二、 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与执行;

    三、 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四、 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五、 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文书。

      本所秉承“法律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精神,不畏权势、不受利诱、敢于仗义执言、勇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专业、勤勉、尽责。 我所愿与社会各界人士真诚合作!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至今施行已近19年,老百姓的消费内容、形式日趋多样,使得消法的保护凸显不足。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葛友山律师指出,消法在三方面明显不足,应进行修订,更好地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 不足一:新型纠纷不受保护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至今施行已近19年,老百姓的消费内容、形式日趋多样,使得消法的保护凸显不足。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葛友山律师指出,消法在三方面明显不足,应进行修订,更好地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

      不足一:新型纠纷不受保护

      老百姓消费的一些新型领域被排除在消费范围之外,比如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律师服务等,而这些领域近几年纠纷频生。

      葛律师称,我国消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这个定义比较模糊,没有明确保护的范围。

      葛律师曾经代理过一起家长状告某辅导班的案子,在该案中,家长本来在居住地附近的海淀区为孩子选了辅导班并预付了8000元。但上了几次课后,该教育机构就将办学点搬到了十几公里之外的其他区。家长向法院起诉,但终该案并未以消费纠纷处理。

      葛律师认为,像这样的教育性服务行为应该属于消费纠纷,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完善:消费者的定义应扩大

      葛律师建议,应将消费者的范围规定为:任何人只要其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不是为了将商品或者服务再次转手,不是为了专门从事某种商品交易活动,就是消费者。

      应明确将房地产业、医师、会计师、律师、银行和保险公司、教育培训纠纷等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从消法的立法宗旨来看,就是为了保护消费中的弱者,实现交易公平和增进消费者福利。所以它的覆盖范围应该更大。

      通过何种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消法为消费者提供了五种途径,但这些途径却难以较好地发挥作用。

      第一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很难实现。

      第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没有强制力。

      第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行政机关没有对消费纠纷行政裁决的权力,也只能通过调解解决。

      第四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但是消费者在消费前,一般不会与经营者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第五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高额的诉讼成本与繁冗的诉讼程序令消费者也是望而却步。

      不足二:5种维权途径“不实用”

      完善:成立小额索赔法庭

      葛律师建议,在诉讼方面,首先是简化诉讼程序、降低成本、方便消费者诉讼,可以在基层法院设立小额索赔法庭。

      针对大部分消费纠纷诉讼面广、标的金额小的实际情况。在小额索赔法庭中,可以实现一审终审、独任审判等特殊诉讼制度。

      另一方面,针对一些诉讼标的较大、影响广泛、后果严重的消费纠纷案件,可以对普通诉讼中的某些规定变更。

      比如,消费者在提起诉讼时,法院暂不预收诉讼费用,待案件审结时,再确定诉讼费用的分配。这样能够实现对民事案件进行分流处理,达到案件审理的简便、迅速和经济。

      不足三:公益诉讼难上加难

      在司法实践中,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例举不胜举。

      如1998年山西教师高河垣为退一本残书提起一元钱车资官司;2000年浙江大学几位教授联名对电信局提起响铃费官司;2001年山西段俊辉为“小浣熊”方便面爱心捐款提起一分钱官司等。

      个人维权面临着成本高、程序复杂、时间长等困难。

      完善:让公益性团体有诉权

      葛律师建议,建立团体诉讼制度非常必要。

      团体诉讼制度是规定一定领域中具有法人资格的团体,如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公益性团体,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的制度。

      团体诉讼原告胜诉判决,团体各成员可以引用。团体取得受害消费者受让的请求权,诉讼结束后将所得到的赔偿,扣除相关的费用后,交付给让与请求权的消费者。

    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本律师团队专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房地产纠纷、合同经济借贷纠纷、劳动法律事务、婚姻家庭继承事务、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行政诉讼等等。
    专业擅长:

    刑事辩护: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会见 提供法律咨询 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及公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向检察机关及法院提供法律意见书


    房产纠纷:代理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公房使用权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陪同购房,审查合同并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顾问:起草、审查、修改法律文件 参与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及签约 提供法律咨询 尽职调查 对外签发律师函 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助企业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培训 代理涉及企业的诉讼与仲裁案件


    合同纠纷:代理民间借贷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债权等的诉讼与仲裁 
     
    “专业、诚信、高效,追求卓越、不负重托!”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
    一、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企业法律顾问:起草、审查、修改法律文件 参与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及签约 提供法律咨询 尽职调查 对外签发律师函 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助企业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培训 代理涉及企业的诉讼与仲裁案件
    天津律师事务所赵术全律师 
    
    	2000年起,在天津市大型外资企业任职法务工作,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以及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律师职业高度负责的,其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以胜诉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欢迎来到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地处于华北平原海河五大支流汇流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有600多年历史,具有中西合璧、古今兼容的独特城市风貌的天津市。 具体地址是天津河东天津铁厂公司街道地址,负责人是赵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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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事务所赵术全律师 2000年起,在天津市大型外资企业任职法务工作,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以及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律师职业高度负责的,其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以胜诉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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