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区——东莞,经营服务范围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临时排污证;大气、废水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验收;排污证;废水废气治理工程;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设备;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酸碱性气体喷淋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纯水设备;OR反渗透系统;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通风降温工程。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专业的综合解决方案。本机构以社会责任和客户利益为导向,实现了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资源的整合,力求与企业共创和谐的生态环境,努力让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与企业成长。
环评与申请排污许可证有着直接的关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为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环保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
排污许可证申报流程说明:
一、网上申请
1、登录申报系统。登录地址为:也可打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依次点击“排污许可证与排污权交易专栏”→“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申报系统”→“网上申报”进入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注册系统账号。企业端帐号请于企业端自行注册,注册需要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登录进入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企业可选择相应的业务进行办理。申请排污许可证需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后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报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后如需对许可证进行变更、延续或补办,可点击相应选项。
4、申请信息公开。在网上提交申请前,将主要申请内容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5、网上提交申请。网上信息公开结束后,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
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后,还需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所有申请材料都应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单份材料如**过两页,需盖骑缝章。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成功后生成打印);
2. 有申请单位法人签字的书面承诺书;
3.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须提供)
4.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须提供)
5.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2015年1月1日之后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须提供);
7. 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须提供);
8. 有偿获取排污权的证明材料(有偿获取排污权的单位提供);
9. 其他材料。
温馨小提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具有核发权限的下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核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撤销许可,并责令改正;对于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撤销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并责令整改,对直接负责核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排污单位应及时息,畅通与公众沟通的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4〕56号)要求,经地方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区——东莞,经营服务范围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临时排污证;大气、废水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验收;排污证;废水废气治理工程;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设备;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酸碱性气体喷淋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纯水设备;OR反渗透系统;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通风降温工程。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的综合解决方案。本机构以社会责任和客户利益为导向,实现了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资源的整合,力求与企业共创和谐的生态环境,努力让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与企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