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成功办理了数千起诉讼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且成功处理过百余起疑难民商刑事案件及人身损害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赵律师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遗产继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等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赵律师敬业勤勉,热心公益活动,希望为法律的公平正义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天津律师事务所赵术全律师 2000年起,在天津市大型外资企业任职法务工作,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以及对案件、对当事人、对律师职业高度负责的,其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以胜诉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擅长于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等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细作、潜心研究,办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