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面罩/口罩等防疫产品禁止出口?没这回事
随着新冠在**范围内蔓延,现在已不止我国对医用手套、口罩、呼吸器、护目镜、面罩和防护服等防疫产品有大量需求。
据世卫组织估计,为应对新冠, **每月需要8900万个医用口罩、7600万副医用检查手套和160万副护目镜。总体而言,医疗防护用品的**供应量需在现有基础上增加40%。
3月以来,我们接到了大量中国出口商的电话咨询,几乎都是这个问题: “听说现在口罩不让出口了?”
可能是大家都看到了下面这张网上广为流传的不知来源的截图。
但是!截止目前,尚未有任何公告通知禁止出口相关防疫物资。
出口相关产品时被限制、被误会,根本原因在于出口和海外的要求不同!
以下针对面罩等防疫物资出口,收集和整理了一些要求和规范,供外贸人参考。
出口美国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FDA)规定,美国以外的医疗器械、食品、酒类、药品等工厂在美国上市之前必须进行注册,同时必须*一位美国代理人(U.S. Agent)。
21CFR part 807.40(a) 规定任何从事生产、准备、组合或加工成品医疗器械并将产品进口到美国的美国海外厂商都需要进行工厂注册(EstablishmentRegistration)和医疗器械列示(MedicalDevice Listing)。生产商在进行工厂注册时需要在注册列示系统(FURLS系统)以电子形式向FDA申报美国代理人信息,包括的美国代理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传真和邮件。
对于任何产品,企业都需进行企业注册(Registration)和产品列名(Listing)。
对Ⅰ类产品(占47%左右),实行的是一般控制(General Control),绝大部分产品只需进行注册、列名和实施GMP规范,产品即可进入美国市场(其中较少数产品连GMP也豁免,较少数保留产品则需向FDA递交510(K)申请即PMN(Premarket Notification));
对Ⅱ类产品(占46%左右),实行的是特殊控制(Special Control),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还需实施GMP和递交510(K)申请(较少产品是510(K)豁免);
对Ⅲ类产品(占7%左右),实施的是上市前许可,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须实施GMP并向FDA递交PMA(Premarket Application)申请(部分Ⅲ类产品还是PMN)。
对Ⅰ类产品,企业向FDA递交相关资料后,FDA只进行公告,并无相关证件发给企业;对Ⅱ、Ⅲ类器械,企业须递交PMN或PMA,FDA在公告的同时,会给企业以正式的市场准入批准函件(Clearance),即允许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在美国医疗器械市场上直接销售其产品。至于申请过程中是否到企业进行现场GMP考核,则由FDA根据产品风险等级、管理要求和市场反馈等综合因素决定。
综合以上内容可知,绝大部分产品在进行企业注册、产品列名和实施GMP,或再递交510(K)申请后,即可获得FDA批准上市。
出口欧盟
欧盟CE认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欧盟强制性规定,出口到欧盟的医疗器械没有CE无法清关,I类低风险产品出具CE符合性报告,I*,IIA,IIB及III类高风险产品即需要CE证书,并在产品包装上打上CE标识。
欧盟代表服务(EC-REP:representative in the EU):通常跟CE认证关联在一起,I*,IIA,IIB及III类高风险产品在申请CE时即需要提供欧代信息,I类产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欧盟客户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欧代信息。
欧盟药监局注册(英国MHRA注册):一些非欧盟国家会要求,中东和南部分国家,如埃及,沙特,阿联酋,阿根廷,哥伦比亚等等。
欧盟自由销售证明CFS证书:Free Sale Certificate,非欧盟国家要求,现已成为中东和南美国家的强制性认证。
出口日本
医疗器械公司希望把产品投放到日本市场必须要满足日本的 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 (PMD Act)。
Ministry of Health, Labour and Welfare (MHLW)下属部门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 (PMDA)目前也出版了一小部分英文的法规。但是语言问题和复杂的认证程序还是日本医疗器械注册的一个困难点。
在PMD Act的要求下,TOROKU注册系统要求国内的制造商必须向授权的当地的主管机关注册工厂信息,包括产品设计,生产,关键工序的信息;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出口韩国
韩国卫生福利部(MinistryofHealthandWelfare,MHW),简称,主要负责管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是主要的卫生保健部门。依照《医疗器械法》,韩国卫生福利部下属的食品药品(MinistryofFoodandDrugSafety,MFDS)负责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
韩国医疗器械法把医疗器械分为4类(Ⅰ、Ⅱ、Ⅲ、Ⅳ),这种分类方法与欧盟对医疗器械的分类方法非常相似。
Ⅰ类:几乎没有潜在危险的医疗器械;
Ⅱ类:具有低潜在危险的医疗器械;
Ⅲ类:具有中度潜在危险的医疗器械;
Ⅳ类:高风险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分类依据:危险程度、与人体的接触面积和接触时间、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Ⅰ类和Ⅱ类设备需通过“医疗器械信息技术支持中心(MDITAC)”认证,部分Ⅱ类(新型设备)和Ⅲ,Ⅳ类设备需经由韩国食品药品审批。
出口澳大利亚
医疗器械出口澳大利亚,都需要申请TGA注册。TGA 是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的简写,全称是**商品,它是澳大利亚的**商品(包括药物、医疗器械、基因科技和血液制品)的监督机构。
澳洲医疗器械定义与欧盟的CE接近,分类基本吻合。与美国FDA不同的是,动物类型的不属于TGA监管。与FDA类似的是,需要*代理人,美国称为美代,澳大利亚称为sponsor。不同的是,美代*一家即可,TGA注册中sponsor承担着跟TGA直接沟通的作用,并且承担了相当一部分责任。
出口加拿大
所有进入加拿大市场销售的医疗器械,无论是加拿大本地生产的或是进口的,均需获得加拿大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加拿大(Health Canada)依据CMDCAS进行评估的许可。
加拿大(Health Canada)要求所有入加拿大市场销售的医疗器械制造商要CMDCAS(加拿大医疗器械合格评定体系)认证注册的认证证书,用以证明符合加拿大的医疗器械法规。加拿大的医疗管理实行产品注册制度。
不同于美国,也不同于欧洲的检查制度(CE 认证),加拿大实行注册结合第三方的质量体系审查。这里所说的第三方,指经加拿大标准会(SCC) 所认可的能够进行加拿大医疗器械合格评定体系审核的第三方机构。
加拿大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管理,分为Ⅰ、Ⅱ、Ⅲ和Ⅳ类,Ⅰ类风险,Ⅳ类风险。依据风险大小,产品注册要求逐级增加,质量体系要求也是愈加详尽。
加拿大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在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时,是结合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即Ⅱ,Ⅲ和Ⅳ类器械生产企业在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交加拿大医疗器械认证认可机构(Canadian Medical Devices Conformity,CMDCAS)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CAN/CSA-ISO 13485体系证书。
出口印度
医疗器械的进口监管在印度还刚刚起步,现在印度只对十余类产品有进口注册的要求。近年来,印度意识到对医疗器械监管的必要性,并有计划地成立专门监管医疗器械的部门,因此印度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会越来越规范,对医疗器械进口的门槛也会逐渐提高。
我国企业将产品打入印度市场时能选择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当地代理商。当地代理商不但熟悉当地法规,还可以与当地、医院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也是医院招标时考虑的因素之一。
更多提醒
1. 口罩、防护服、眼罩、手套、体温计等物资没有相关禁止出口规定,请关注生产厂家和收发货人的要求和进口国的监管条件,避免物资被扣或者被退回的问题。
2. 有企业碰到口罩出口到中国香港或经过中国香港时,需要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或者现场抽样送检),要按查验指令通关。
3. 请大家在 申报时注意规范申报,特别是别忘了打口罩的个数。
以上就是东胜物流为客户提供面罩等防疫产品进出口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通过电话联系我司相关业务人员,我司愿与广大客户合作愉快!!谢谢!东胜物流公司为客户节省了时间,提高了运输效率!与传统的货代或报关公司相比,东胜物流除了企业定位较加聚焦(专注进出口),组织架构较为完善(12个内部部门协作),服务内容也较加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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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海外国家防疫物资出口限制情况分析:
自从爆发以来,这一进展一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开始限制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物资出口,原因是担心疫情蔓延,本*疫物资供应不足,特别涉及印度、尼泊尔和闽台。
有鉴于此,这篇文章主要讲述如何较好地为企业相关进口贸易服务。
一:介绍限制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措施;
01日本
发言人说:"经查询有关网站,包括日本海关及其他公共资讯渠道,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禁止出口口罩及其他防疫产品的资料。"武汉防疫中心-19所需的防疫物品,如防护口罩,以前不属于日本禁止出口的物品,也不属于受出口管制的物品。在武汉爆发新肺炎后,日本官员没有临时出口限制措施。据报道,日本私营机构向武汉捐赠了2万只口罩,如日本哈尔滨总商会等,许多在日本的中国人也捐赠了口罩,这些口罩都是在日本当地购买并经机场和港口运回中国的,这也表明日本没有对这些物品实施出口限制。
总的来说,日本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制定限制口罩等商品出口的政策,更多的风险可能来自国内日常生活习惯形成的僵化需求,而这种需求是由疫情引发的恐慌所造成的,导致该国产出供应不足。
02泰国
经查询,包括泰国海关、有关网站及其他公共资讯渠道,并没有发现有关禁止出口口罩及其他防疫产品的资料。COVID-19在武汉所需的防疫物品,例如防护口罩,以前不属于泰国出口的,亦不属于受限制出口的物品。
总的来说,泰国短期内不太可能对口罩等商品实施出口限制,这主要是因为对库存信心和使用的估计。
03新加坡
发言人说:"经查询有关的网站,包括新加坡海关及其他新闻渠道,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禁止出口口罩及其他防疫产品的资料。"武汉COVID-19所需的防疫物品,如防护口罩,以前不属于新加坡的禁止出口,也不属于受限制的出口。据了解,新加坡工商部部长1月27日在跨部门工作小组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当地面罩供应充足,只要中国不大量储备,目前当地面罩供应足以满足中国数周甚至几个月的需求。
总体而言,新加坡的口罩供应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短期内不太可能采取措施限制口罩和其他材料的出口。另一方面,从新闻中得知,该国不久的将来也会出现口罩短缺的情况,鉴于新加坡自身的生产和供应能力,严格的监管将有助于稳定价格,但采购也将较加困难。
04韩国
经过调查,包括韩国海关、相关网站和其他公共信息渠道,没有发现禁止出口口罩和其他防疫产品的信息。COVID-19在武汉所需的防疫物品,如防护口罩,以前不属于韩国禁止出口的项目,也不属于受限制的出口产品。
口罩供应方面,正常情况下韩国的口罩产能可以满足国内的需求,库存充足,并有一定量的出口。但是此次疫情爆发后,中国国内口罩库存紧缺、需求量大,导致从韩国进口口罩的需求大大增加。
05澳大利亚
经查询澳大利亚海关等相关网站和其他公共信息渠道,未发现禁止出口口罩等防疫产品的信息。武汉,所需要的抗流行病物品,如防护面具,在澳大利亚以前不是被禁止的物品,也不是被限制的物品。然而,2月1日,澳大利亚决定实施严格的新旅行限制,并较新旅行建议。由二月一日起,中国内地的非公民(*居民除外)在离开或过境中国内地后14天内不得进入澳大利亚。这是一项临时措施,将于14天内重新评估。
总的来说,澳大利亚还面临越来越严格的控制措施,包括入境限制。然而,就口罩等防疫措施而言,更多的是国内特殊事件和疫情影响叠加造成的供应短缺。在层面限制相关材料出口的可能性很小,但在短期内,货物供应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
06德国
在查询相关网站和其他公共信息渠道,包括德国和欧盟,海关后,没有发现任何关于禁止出口口罩等防疫产品的信息。武汉,所需要的防疫物品,如防护口罩,以前并不是被禁止的物品或受限制的物品。德国是欧盟的重要成员国之一,实行欧盟对外贸易法规和管理制度。迄今为止,欧盟,还没有发布禁止出口口罩等防疫产品的政策。
总的来说,德国和欧盟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在层面对口罩等防护物资的出口实施限制,但这并不排除因紧急情况导致的物资短缺和物资供应紧张等问题不断凸显。
07美国
经查询美国海关等相关网站和其他公共信息渠道,未发现禁止出口口罩等防疫产品的信息。武汉,所需要的抗流行病物品,如防护面具,在美国以前不是被禁止的物品,也不是被限制的物品。然而,美国加强了对入境的控制。宣布了一项临时政策:从美东时间2020年2月2日下午5点开始,美国禁止过去14天内抵达中国的非本国居民(美国公民和*居民的直系亲属除外)入境。
总的来说,美国方面短期内不太可能限制面具出口的政策,较大的压力可能来自中国企业恐慌性购买面具以及紧张局势蔓延所导致的持续的本地和临时供需紧张。此前,美国流感季节相关材料的消费和对人们情绪的影响也将导致供应压力继续上升。
08马来西亚
经查询马来西亚海关等相关网站和其他公共信息渠道,未发现禁止出口口罩等防疫产品的信息。武汉,所需要的抗流行病物品,如防护面具,在马来西亚以前不是被禁止的物品,也不是被限制的物品。
整体来看,马来西亚短期内限制口罩等物资出口措施的可能性较小。但由于价格管制和出于防霾用途的刚性需求,该国暂时性货源紧张情况仍然存在。
09越南
经查询包括越南海关在内的相关网站等息渠道,均未查到关于禁止口罩等防疫品出口的消息。武汉肺炎所需的防疫物品,如防护口罩,此前不属于禁止出口的物品,也不属于限制出口的物品。越南称,已对疑似病例进行了隔离,并与其他部门、机构合作,加强防疫措施,确保预防和控制病毒传播。
整体来看,短期内越南采取限制出口政策以**国内供应的可能性暂时无法排除,提请注意相关风险。
经查询马来西亚海关等相关网站和其他公共信息渠道,未发现制止出口口罩等防疫产品的信息。武汉,所需求的抗流行病物品,如防护面具,在马来西亚以前不是被制止的物品,也不是被限制的物品。
全体来看,马来西亚短期内限制口罩等物资出口措施的可能性较小。但由于价钱控制和出于防霾用处的刚性需求,该国暂时性货源紧张状况依然存在。
10法国
经查询包括法国以及欧盟海关在内的相关网站等地下信息渠道,均未查到关于制止口罩等防疫品出口的音讯。武汉肺炎所需的防疫物品,如防护口罩,此前不属于制止出口的物品,也不属于限制出口的物品。 法国是欧盟重要成员国之一,执行的是欧盟对外贸易法规和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欧盟网站尚未发布制止口罩等防疫品出口政策。
全体来看,短期内法国以及欧盟在层面限制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的可能性较小,但不扫除存在因突发事件招致物资充足和货源紧张等成绩的继续凸显。
防护口罩出口到国外,防疫物资出口国外资格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疫情基本稳定,这离不开*工作者的努力。但可怕的是,国外疫情日趋严重,受国外国情影响无法及时控制,忧心忡忡的海外疫情又传回中国。
我们怎样才能做到防疫物资出口国外?
除了口罩是是急需品,我们应该还要得出口哪些防疫物资呢?
前几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曹学军说,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出现了疫情,防护服短缺。中国是防护服的大生产国。鼓励国内防护服生产厂家积极满足国外需求,按照相应标准规范生产和出口。
也就是说,国家鼓励我们出口防护服,考虑护理产品、洗手液、帽子等产品,不要盲目效仿,只出口口罩。
说到几天前的认证,资格认证可以确保货物不会被海关没收,但我们不应该太早高兴。虽然合格的口罩和测温,我们还是要做好防疫物资的认证!
防护物资出口国外资格要求:
国内销售:二级医疗器械记录
出口销售:1.进出口权;2.二级医疗器械记录
美国海关:医疗用品需要食品和药品(工厂和进口商都需要)
欧洲通关:产品包装和质量必须符合欧洲规格
防护面罩CEEN 1409:2001,分为FFP 1、FFP 2、FFP 3三个级别。
医用面罩标准EN 14683:2005
如果你是防护物资的制造商,如果你想把产品出口到国外,你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制造商必须拥有进出口权(外贸业务记录单);
2.第二类医疗器械操作的国内记录证书
3.国内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产品的商标在国外注册;
5、产品应采用英文外包装;
6.出口到美国需要做林业发展局的认证;
7.向欧洲联盟出口需要进行CE认证;
8.寻找良好的海外分销渠道(跨境电子商务或一般贸易);
9.解决物流、运输、报关(境外仓储或自运方式)等问题。
在这里,我们深圳东胜物流可以一起讨论防护物资出口的更多问题:我们可从产品英文包装、国外认证、海外销售渠道、物流清关等方面为您提供一整套防护物资出口解决方案。
深圳东胜物流目前主营运输产品有:防护口罩、防护服、医用手套、红外测温仪、X射线全身断层检查仪、体外膜肺氧合(ECMO)设备、呼吸机、监护仪、蒸汽消毒器、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医疗器械进出口运输报关清关!
联系人:吴先生
总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华荣路亿康商务大厦12层
口罩,防护面罩等防护物资出口到国外市场详细步骤:
新冠在**加速蔓延,越来越多国家面临严峻考验。中国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以高质量“中国制造”助**抗疫。
目前,国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2000多家,外国采购商可选择的供货商数量充足,供货质量有**。截至4月4日,已有54个国家和地区以及3个**组织和中国企业签署了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
为做好新冠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针对企业不熟悉防疫物资出口政策等实际问题,4月4日,中国认可监督管理会就面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欧盟及美国的相关准入要求及梳理的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认证机构名录提供信息指南,供企业参考。
一、欧盟对面罩等防疫用品准入要求
(一)口罩
欧盟根据用途将口罩分为两类:医用口罩和个人防护口罩。
1.医用口罩
医用口罩需按照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或欧盟医疗器械条例EU2017/745(MDR)加贴CE标志,对应的标准是EN14683。根据口罩产品无菌或非无菌状态,采取的合格评定模式也不同。
(1)无菌医用口罩:必须由授权公告机构进行CE认证。
(2)非无菌医用口罩:企业只需进行CE自我符合性声明,不需要通过公告机构认证。在准备好相应文件及测试报告等资料后,即可自行完成符合性声明。
2.个人防护口罩
个人防护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但需符合欧盟个人防护设备条例EU2016/425(PPE)要求,由授权公告机构进行CE认证并颁发证书,对应的标准是EN149。
(二)防护服
防护服也分为医用防护服和个人防护服,管理要求与口罩基本类似。医用防护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其中无菌医用防护服需按照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或欧盟医疗器械条例EU2017/745(MDR)获得CE认证,非无菌医用防护服只需进行CE自我声明。个人防护服需按照欧盟个人防护设备条例EU2016/425(PPE)获得CE认证。
(三)欧盟公告机构查询地址
1.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授权的公告机构查询地址:
2.欧盟医疗器械条例EU 2017/745(MDR)授权的公告机构查询地址:
3.欧盟个人防护装备条例EU2016/425(PPE)授权的公告机构查询地址:
(请咨询深圳东胜物流客服人员)
二、美国对面罩等防疫用品准入要求
(一)口罩
美国对医用口罩和防护口罩同样区分管理,其中医用口罩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FDA)管理,而个人防护口罩则由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管理。
1.医用口罩
医用口罩需通过FDA注册,企业直接向FDA网站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此外还有两种可选途径:
(1)已经获得NIOSH注册的N95口罩,在产品生物学测试、阻燃测试和血液穿透测试通过的情况下,可以豁免产品上市登记(510K),直接进行FDA工厂注册和医疗器械列名。
(2)如果获得持有510K的制造商的授权,可以作为其代工厂使用其510K批准号进行企业注册和器械列名。
2.个人防护口罩
防护口罩需通过NIOSH注册,企业直接在NIOSH网站申请。
(二)防护服
对医用防护服和个人防护服的管理也类似于口罩的管理方式,其中医用防护服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FDA)管理,而个人防护服由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管理。企业直接在FDA或NIOSH进行注册申请。
三、中国境内具有面罩等防疫用品CE认证能力的认证机构名录
四、中国境内可以开展医疗器械管理体系(ISO13485)认证的机构名录
以上就是东胜物流为客户提供口罩,防护面罩等防护物资出口到国外市场问题详解解答,若需要运输防疫物资(口罩、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东胜物流均可当日发车到中国香港,专线直达,可根据客户要求实时把货物运输至中国香港;从货物提货的到中国香港配送门到门操作,专人负责,信息反馈及时,运输全程保险,服务诚信价格优惠,欢迎来电咨询,您只需一个电话的托付,去往中国香港的物流全部由我们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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