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接北京消防蓝图设计消防报批图制作、消防报审图(盖报审章)、结构师章(可提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消防安全审查申报表)北京消防报批、出消防设计图,消防图纸盖章,主要针对:北京消防设计、北京消防设计公司、办公室消防报批、北京消防蓝图设计消防报批图制作、消防报审图(盖报审章)、结构师章(可提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消防安全审查申报表)北京消防报批、出消防设计图,消防图纸盖章,主要针对:北京消防设计、北京消防设计公司、办公室消防报批、厂房消防报批、商场消防报批,出消防设计图纸公司承接北京区域以下业务:
设计条件
(一)、建筑部分
1、熟悉建筑资料,了解建筑性质及分类(该建筑属于几类高层建筑?主要作为消防系统设计依据);
2、熟悉建筑平面及功能布置,确定用水点(排水点)位置;
3、通过对整体建筑进行给排水(含屋面雨水)初步布置确定建筑布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在那些部分需要修改(主要为设备间尺寸、管道井位置及数量、用水点尽量上下对齐、配电间移位等)
(二)、电气部分
1、根据建筑布置确定电气系统(主要为总配电室和分层配电间)是否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
2、对弱电系统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3、对建筑布置中特殊功能房间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4、如上述布置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应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三)、给排水部分
1、根据建筑条件选择相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2、初步确定设备间布置地点(规格是否合理)?
3、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给水点(生活冷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等)位置;
4、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排水点(生活污水系统、消防后事故排水系统、屋面雨水系统等)位置;
5、初步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
6、熟悉或初步确定各管道井(尽量相对分散布置)位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5.1一般规定
5.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5.1.3对系统中下列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进行验收。
1火灾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显示器等);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设备);
3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气体、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5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控制装置;
6电动防火门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
7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
8火灾警报装置;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11电动阀控制装置;
12消防联信;
13系统内的其它消防控制装置。
5.1.4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116设计的各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
5.1.5系统中各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的验收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火灾探测器(含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可燃气体报警)和故障信号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验);
2)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验,但抽验总数应不少于20只;
3)被检查的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084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2)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进行抽验;
3)压力开关、电动阀、电磁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检验。
6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应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的比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1)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
2)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动作(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等)试验1~3
次。
对跨地区建设的油、气长输管线工程,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单体建筑面积超过60000平方米(长沙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8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一次性投资超过10亿元的工业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评审。
2.对具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情形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设计方案专家评审。
市州公安消防机构职责
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a.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b.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c.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d.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市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的门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e.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市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疗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f.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除长沙市外的市州市区规划区内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g.设有以上a-f项所列人员密集场所且高度大于24米的建设工程;
h.高度大于24米的建设工程中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i.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j.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k.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我公司主要承接北京所有区域:正规设计院图纸设计,审图机构报审,修改审图意见,价格低 效率高;消防验收手续开业前检查手续,消防疑难问题包解决!我们将用专业的渠道关系和的技术服务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一条龙服务。
1、消防:消防设计出图盖章、消防施工改造、消防维保(烟感清洗、消防设施维修、灭火器年检)、消防报审、消防报验、报开业、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消防施工:消防报警、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电检,消检、防雷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报审蓝图设计、盖章。
2、、劳务合同备案。
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销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销售、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销售、防火门监控系统安装销售。
感谢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将与时俱进,创造消防领域辉煌新篇章!
消防设计步骤:
一、设计条件
(一)、建筑部分
1、熟悉建筑资料,了解建筑性质及分类(该建筑属于几类高层建筑?主要作为消防系统设计依据);
2、熟悉建筑平面及功能布置,确定用水点(排水点)位置;
3、通过对整体建筑进行给排水(含屋面雨水)初步布置确定建筑布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在那些部分需要修改(主要为设备间尺寸、管道井位置及数量、用水点尽量上下对齐、配电间移位等)
(二)、电气部分
1、根据建筑布置确定电气系统(主要为总配电室和分层配电间)是否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
2、对弱电系统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3、对建筑布置中特殊功能房间采用同样方法处理;
4、如上述布置对给排水系统布置有影响应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三)、给排水部分
1、根据建筑条件选择相关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2、初步确定设备间布置地点(规格是否合理)?
3、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给水点(生活冷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等)位置;
4、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排水点(生活污水系统、消防后事故排水系统、屋面雨水系统等)位置;
5、初步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
6、熟悉或初步确定各管道井(尽量相对分散布置)位置。
业承接300平米以上消防报审 报审蓝图,设计, 消防验收,开工证,材料检测,消电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