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FDA注册和FDA验厂、FDA510K有什么关系?
FDA对医疗器械有明确和严格的定义,其定义如下:“所谓医疗器械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仪器、装置、工具、机械、器具、插入管、体外试剂及其它相关物品,包括组件、零件或附件:明确列于National Formulary或the Unite States Pharmacopeia或前述两者的附录中者;预期使用于动物或人类疾病,或其它身体状况之诊断,或用于疾病之、减缓与**者;预期影响动物或人体身体功能或结构,但不经由新陈代谢来达到其主要目的者”
只有符合以上定义的产品方被看作医疗器械,在此定义下,不仅医院内各种仪器与工具,即使连消费者可在一般商店购买之眼镜框、眼镜片、牙刷与按摩器等健身器材(这个需要了解一下)等都属于FDA之管理范围。它与国内对医疗器械的认定稍有不同。
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FDA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Ⅰ,Ⅱ,Ⅲ),Ⅲ类风险等级。FDA将每一种医疗器械都明确规定其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目前FDA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1,700多种。任何一种医疗器械想要进入美国市场,必须首先弄清申请上市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
只有符合以上定义的产品方被看作医疗器械,在此定义下,不仅医院内各种仪器与工具,即使连消费者可在一般商店购买之眼镜框、眼镜片、牙刷与按摩器等健身器材等都属于FDA之管理范围。它与国内对医疗器械的认定稍有不同。
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FDA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Ⅰ,Ⅱ,Ⅲ),Ⅲ类风险等级。FDA将每一种医疗器械都明确规定其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目前FDA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1,700多种。任何一种医疗器械想要进入美国市场,必须首先弄清申请上市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
在明确了以上信息后,企业就可以着手准备有关的申报资料,并按一定程序向FDA申报以获取批准认可。对于任何产品,企业都需进行企业注册(Registration)和产品列名(Listing)。对Ⅰ类产品(占47%左右),实行的是一般控制(General Control),绝大部分产品只需进行注册、列名和实施GMP规范,产品即可进入美国市场(其中较少数产品连GMP也豁免,较少数保留产品则需向FDA递交510(K)申请即PMN (Premarket Notification));对Ⅱ类产品(占46%左右),实行的是特殊控制(Special Control),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还需实施GMP和递交510(K)申请(较少产品是510(K)豁免);对Ⅲ类产品(占7%左右),实施的是上市前许可,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须实施GMP并向FDA递交PMA(Premarket Application)申请(部分Ⅲ类产品还是PMN)。
对Ⅰ类产品,企业向FDA递交相关资料后,FDA只进行公告,并无相关证件发给企业;对Ⅱ、Ⅲ类器械,企业须递交PMN或PMA,FDA在公告的同时,会给企业以正式的市场准入批准函件(Clearance),即允许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在美国医疗器械市场上直接销售其产品。至于申请过程中是否到企业进行现场GMP考核,则由FDA根据产品风险等级、管理要求和市场反馈等综合因素决定。
综合以上内容可知,绝大部分产品在进行企业注册、产品列名和实施GMP,或再递交510(K)申请后,即可获得FDA批准上市。
FDA医疗器材的分类
医疗器材的分级原则是记载于FD&C Act*513节,规定医疗器材分成三级:
一类器械:一般管制
这些器材只要经过一般管制就可以确保其功效与安全性,如拐杖、眼镜片、胶布等,约占全部医疗器材的27%。这些管制包括:禁止粗制滥造及不当标示的产品销售;FDA得禁止不合格产品销售;必须报告FDA有关危害性、修理、置换等事项;限制某些器材的贩卖、销售、及使用;实施GMP;要求国内制造商、进口商及销售者都要向FDA注册,制造者须列明所制造的产品。Class II及Class III同样要遵守以上要求。
二类器材:特别管制(Special Controls)
这些产品除了上述一般管制之外,尚须符合FDA所订定的特别要求或其它工业界公认的标准,此类产品包含医用手套、电动轮椅、助听器、血压计、诊疗导管等,约占所有器材的60%。FDA的特别要求之中,对特定产品另有强制性的标准(mandatory performance standards)、病患登记及上市后监督等。
三类器材:上市前许可
一般来说,Class III的产品多为维持、支持生命或植入体内的器材,对病患具有潜在危险,可能引起伤害或疾病者,如心律调节器、内器材及婴儿保温箱等,约占所有器材的8%。这些器材必须**FDA的PMA之后方能销售。
原则上,1976年以前已上市的产品(Preamendment Devices)除非FDA有要求,毋须经FDA的PMA即可继续销售,目前FDA在135项Preamendment Devices之中要求8种器材必须申请上市前许可,包括
1. 植入式小脑器(1984,6,28);
2. 植入式横隔膜神经器(1986,4,8);
3. 内避孕器(1986,8,4);
4. Transabdominal Amnioscope (Fetoscope) and Auessories(1987,1,29);
5. 替代心脏(1987,5,13);
6. 输卵管闭塞手术器材(1987,12,31);
7. 植入式小脑/脑下皮质止痛器材;
8. 以及硅胶***填充物(1991,7,9)。
在SMDA的规定之下,FDA也可以视需要把原先Class III的Preamendment Devices重新归类到Class II或Class I。FDA藉由技术咨询会(Panel)来进行分类、重新分级以及上市前许可的工作,目前FDA设有16个Panel,每一个Panel由一位医学*及六位学者所组成,另有不具投票权的消费者代表、产业界代表参与,任期4年。除了依据器材的风险来分级之外,依照器材的用途,FDA把现有医疗器材产品总共被分成16类、1700种,这些名单可以在「医疗器材与体外诊断产品分类名录」(Classification Names for Medical Devicesand In Vitro Diagnostic Products)中查到。有一些在1976以前被分类为药品的体外诊疗器材已被重新分类为医疗器材,称为Transitional Devices,它们多半属于Class III。除了FDA主动重新分类之外,厂商也可向FDA提出重新分类的申请。
医疗器械认证与检测
FDA对医疗器械的管理通过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CDRH)进行的,中心监督医疗器械的生产、包装、经销商遵守法律下进行经营活动。医疗器械范围很广,小到医用手套,大至心脏起博器,均在FDA监督之下,根据医疗用途和对人体可能的伤害,FDA将医疗器械分为Ⅰ、Ⅱ、Ⅲ类,越高类别监督越多.如果产品是市场上不曾存在的新颖发明,FDA要求厂家进行严格的人体实验,并有令人信服的医学与统计学证据说明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我们帮助您获得医疗器械的FDA认证,包括:
厂家在FDA注册
产品的FDA登记
产品上市登记(510表登记),产品上市审核批准(PMA审核)
医疗保健器械的标签与技术改造、通关、登记、上市前报告,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包装完整的产成品五份,
(2)器械构造图及其文字说明,
(3)器械的性能及工作原理;
(4)器械的安全性论证或试验材料,
(5)制造工艺简介,
(6)临床试验总结,
(7)产品说明书.
如该器械具有放射性能或释放放射性物质,必须详细描述.
美国医疗器材GMP的要求
所谓GMP就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从字面来看,可以解释成优良制造规范,早在1978年,也就是医疗器材管理法案在美国国会通过之后的*2年,美国就公布实施了医疗器材GMP,从品质管理的理念来看,美国很早就采用了「产品品质是由制造过程所决定」的理念,在当时可算得上**的观念,尤其是将GMP纳入法律之中较可见科技管理法律之进步。
我们先翻一翻法律:在FD&C Act *520(F)节中规定,医疗器材制造商的设计、制造、包装、储存及组装的过程、设施及品质管制等过程都必须符合一般性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下列:
1. 组织与员工;
2. 建筑物、设备、对零组件、制程、包装、标示的管制;
3. 器材的组装、销售及仓储;
4. 器材功能及安全性的评估;
5. 器材与制程的记录、抱怨及
6. 品质系统稽核。
这些要求的具体实践,就是制造商的品质保证系统,与近10年来蔚为风潮的ISO 9000品质系统相符合,不过FDA的GMP查厂实务与ISO 9000*机构(Notified Body)的实务有很大的不同,除了FDA公告免除GMP的产品以外(部份Class I的器材不需要实施GMP,其名单可见于21CFR 882.1525),所有制造商一律要实施GMP,FDA的查厂政策是选择性的抽查,查厂完成并不给予证书,请读者特别注意到这些差异。当然FDA的GMP与ISO 9001, ISO 13485及EN 46001有许多相同与相异之处。
历经20年的实施,GMP也一再修正,主要的修正从1990年开始,如医疗器材安全法SMDA修正案,就增加了对设计验证、器材安全与功效性以外的性能评估要求。1996年较公布了修正的GMP并较名为品质系统规范(Quality System Regulation, QSR),1997年6月起正式实施,这份新规范采用了ISO 9001的架构,除了原有的GMP精神之外,较加强了设计管制及计算机软件验证的要求。
医疗器械向FDA申请时需注意的一些问题
1、在申请前必须明确产品是否被FDA认作医疗器械、产品类别、管理要求,明确申请工作内容;
2、对申请上市的产品查阅有否美国强制标准,产品是否符合该标准(一般要求检测机构的正式检验报告);
3、在准备510(K)申请文件前,需考虑是否真正需要递交、何时递交以及递交哪一种性质的510(K)申
请:常规510(K)、特殊510(K)、简化510(K);
4、对申请过程中FDA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给予书面的、及时的回答;
5、向FDA递交的所有资料纸张大小应采用Letter Size(21.5cm×29.7cm);
6、所有递交FDA的资料企业需留有备份,因为FDA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即电子扫描登录,同时销毁申请资料,并不归还企业。
7、对少部分产品,FDA将对企业进行现场GMP考核,企业需参照美国GMP管理要求,并在FDA现场审核时配备合适的、对GMP和企业有一定了解的翻译人员;
8、告知FDA的正式联系人需对FDA法规和工作程序有一定的了解,并能与FDA直接交流,以方便及时反馈 ,企业可明确自己或委托咨询机构负责与FDA的日常沟通。
如果真的要完完全全的落实法律法规程序办法的要求,公司要有专人专职负责人来处理。同样的,供应商也要有专人专职负责人来处理。
2.企业管理者一定要全力支持管理者代表。
(如果管理者代表不适任或无法推动QMS,就立即换人)
3.成立专案小组,负责质量管理系统的执行。(非一人可成事)
4.各公司就自己所负责的内容,**查核,如有不足则改。
5.要制定供应商的质量协议,其中应该包括质量不良的惩罚条款。
6.如果一切就绪,再找*复核一次,如此应可以面对FDA了。
PS:
1.项次2&项次3,就像义务一样,既然要求质量,就一定要 有赏罚的机制。(FDA检查是攸关公司存亡的大事)试问:如果没有通过,不能出口美国,怎么办?
2.FDA人员一般现场审核要3-4天,所以公司要特别注意,因为重头戏真的是在供应商这个部分。
美国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
美国国会是法律的制定机构,其制定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A)是美国关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性质文件。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FDA)是负责医疗器械管理的机构。其根据各相关法律授权制定的各类法规性质的文件编号为21CFRXXXXX。(XXXX为阿拉伯数字)其中21CFR820是FDA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501,502,510,513,514,515,518,519,520,522,701,704,801,803条款的授权而制定的规范医疗器械企业质量体系要求的法规,也就是Quality System Regulation,简称QSR820或QSR。
1.根据法律规定,例行检查。(大多数情况)
2.制造被销往美国Ⅱ类器械或有510(K)的器械,容易被抽到。
3.为国外大公司做OEM的。
4.产品在美国市场发生质量事故。
QSR质量管理体系法规(21 CFR Part 820)
è 21 CFR PART 820,即QSR(以前叫做cGMP)
21是联邦法规的代码,820是有关于医疗器械的法规。
QSR=QSR820=21 CFR820都是一样的。
如果产品要出口到美国,那么就要遵守QSR。
成品要遵守QSR,原材料和半成品则不需要,但也鼓励遵守QSR。
è美国为消费大国,ISO13485是美国的法规要求。
MDR医疗器械(事故)报告(21CFR Part 803)
è 21 CFR PART 803,即MDR(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
PS:美国和欧盟是两大体系,互不相关,所以法规认定不同。
记住,货物出口欧盟,所有包装与现行出货美国是不一样的。
ò法律依据
- 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
ò法规 é21 CFR PART 820, 即QSR (以前叫做cGMP) é21 CFR PART 803, 即MDR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 é21 CFR PART 801, 有关标签的规定 é21 CFR PART 807, 厂商注册,510(K)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ò审核指南 éQSIT Quality System Inspection Technique
(质量体系检查技术)
éQSIT 的四个部分:
管理职责 (management control),
设计控制 (design control),
生产和过程控制 (p&pc),
纠正预防措施 (CAPA)
FDA根据抱怨查厂一定是生产量很大,出口美国。 l
如果要查厂,FDA只来一个人,快则2天,慢则4天。
l要看的文件能翻译成英文,尤其是相关的程序文件。
l特别注意印象,诚为上策。环境清洁要特别注意,不要采取拖延战术。
l在美国境内有可能突击检查,但是美国境外不可能。
lFDA一年查300家,其中10%~22%在中国,因为中国出口很大,所以频率很高。
FDA可委托第三方来检查,但一般都是自己来。
l美国坚持QSR,但是QSR与ISO13485并无差别,总体上是一样的。 lFDA较强调内审,要保留内审相关资料(建议每半年审核一次) l内审的所有记录,不合格事项,要给被审核部门签字,不是用来检查而已。
l人员培训方面要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建立识别培训的需要。 技术在变,专业的知识也要加强,所以要加强员工培训教育
QSR质量管理体系法规(21 CFR Part 820)
è 21 CFR PART 820,即QSR(以前叫做cGMP)
21是联邦法规的代码,820是有关于医疗器械的法规。
QSR=QSR820=21 CFR820都是一样的。
如果产品要出口到美国,那么就要遵守QSR。
成品要遵守QSR,原材料和半成品则不需要,但也鼓励遵守QSR。
è美国为消费大国,ISO13485是美国的法规要求。
MDR医疗器械(事故)报告(21CFR Part 803)
è 21 CFR PART 803,即MDR(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
PS:美国和欧盟是两大体系,互不相关,所以法规认定不同。
记住,货物出口欧盟,所有包装与现行出货美国是不一样的。
ò法律依据
- 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
ò法规 é21 CFR PART 820, 即QSR (以前叫做cGMP) é21 CFR PART 803, 即MDR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 é21 CFR PART 801, 有关标签的规定 é21 CFR PART 807, 厂商注册,510(K)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ò审核指南 éQSIT Quality System Inspection Technique
(质量体系检查技术)
éQSIT 的四个部分:
管理职责 (management control),
设计控制 (design control),
生产和过程控制 (p&pc),
纠正预防措施 (CAPA)
FDA根据抱怨查厂一定是生产量很大,出口美国。 l
如果要查厂,FDA只来一个人,快则2天,慢则4天。
l要看的文件能翻译成英文,尤其是相关的程序文件。
l特别注意印象,诚为上策。环境清洁要特别注意,不要采取拖延战术。
l在美国境内有可能突击检查,但是美国境外不可能。
lFDA一年查300家,其中10%~22%在中国,因为中国出口很大,所以频率很高。
FDA可委托第三方来检查,但一般都是自己来。
l美国坚持QSR,但是QSR与ISO13485并无差别,总体上是一样的。 lFDA较强调内审,要保留内审相关资料(建议每半年审核一次) l内审的所有记录,不合格事项,要给被审核部门签字,不是用来检查而已。
l人员培训方面要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建立识别培训的需要。 技术在变,专业的知识也要加强,所以要加强员工培训教育
无论产品是食品,医疗,药品还是化妆品,如果你出口美国,申请了FDA注册,都有可能被抽到要验厂。FDA不同于CE认证,他们在初次认证的时候,是不来企业验厂的,但是法规是有规定大部分产品需要搭建GMP体系。只是没有相关的措施来约束这些企业。
被抽到了FDA验厂也不用慌,通过FDA验厂重要的条件是自己要严格执行已经确立的程序和操作流程以及记录与数据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此刻寻找专业的机构由专门的有经验的老师来辅导,是为有效的途径。切莫去寻找一些律师事务所来帮你解决,因为技术的问题,还是归结到你的企业体系规范,不是耍嘴皮子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同时,还要注意很重要的一点,一定要及时回复,切忌直接拒绝验厂。这将导致你的企业很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或者出具警告信。严重时会影响出货的产品及出口美国的机会。
不论你是食品、药品、化妆品还是医疗器械行业,不论你是国内企业还是海外公司,不论你需要基本的美国FDA合规服务还是碰到警告信或进口禁令等疑难杂症,FDASUNGO都有专业团队和丰富经验协助您。小 张 I366- I555- 246 .
FDA工厂检查的”抽样”根据:
– 根据法律规定, 例行检查. (大多数情况)
– 制造被销往美国II类器械或有510(k)的器械, 容易被抽到.
– 为国外大公司做OEM的.
– 产品在美国市场发生质量事故.
– 产品在美国中了某些采购招标, 例如美国*部.
工厂检查的结论
– FDA不发任何证书.
–工厂检查的结果,就是审核员在现场没有任何书面评价。 (事后会受到审核报告 EIR)
– 如有任何观察项,则会当场出具FDA 483表;
–所有的书面评价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回复,越快越好。
–警告信;(如有重大缺陷)QSR Hold. 在此整改期间:
–对国外厂商,所有产品到达美国海关将被自动扣留;
– 对美国厂商,FDA将通知其它部门,以供其在采购招标时考虑;
– 对美国厂商,FDA将暂停办理其出口许可证的审批。
– 拒绝FDA的工厂检查,或者工厂检查中发现FDA认为比较严重的与QSR不符的问题,则该工厂的所有产品被视为“假冒伪劣”
FDA工厂检查的准备工作:
1. 人员的准备
确定”发言人”, 即主要的与FDA官员进行沟通的人员. (组建审核小组,人员的培训及审核期间陪同和接待分工)
2. 硬件设施的准备
厂房,生产设备,仓库实验室等的检修和较新;厂区环境卫生等
3. 文件记录的准备
4. 行政事务的准备工作
协助审核员行程安排,时间安排等
近年来,美国连续发生多起的污染事件,美国每年有4800**感染食源性疾病,每6个人就有一人因食品危害受到感染,**过10**住院,其中3000人死亡。2011年1月4日,美国奥巴马签署了《FDA食品安全现代法案》,这是美国对《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法》的重大修订,根据现行法律,美国FDA有权对境外食品生产的厂家实施检查,以此提高供给美国的食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要点
1、检查接受的重要性
美国FDA在对被检查企业,接到通知后,必须24小时回复同意接受检查,否则将会列入FDA黑名单,该企业将不能对美国进行食品出口。
2、记录的检查
FDA官员对工厂进行检查时,要求检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原料的种植、管理、收获、运输,环节控制,生产加工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及产品包装发货运输,同时需要提供原料的检验报告,半成品检验报告,成品检验报告以及辅助材料的检验报告,以此证明该批次产品质量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控制。要求记录必须严格一致,不得有现象(尤其是笔迹不得一样),尤其是公司有电子版的记录一定与纸质的记录一致。
3、检查依据
FDA来厂检查时会拿着公司出口美国的通关单,根据通关单提供的信息,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记录,所以要求所有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必须记录齐全,及时提供给FDA检查的官员。
4、沟通的重要性
企业需要至少有一位精通外语并且熟悉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人,对FDA官员的检查给予合理的解释,如果解释的能让FDA官员所接受,对于检查的深度将会大大地减少,反之,FDA官员将会对某一个问题刨根问底,直至查处问题。
5、产品标识的关注
FDA来厂检查时,会重点关注产品的标识,所有标识必须严格与该产品的特性保持一致。如果标识与产品不相符合,将严重影响检查结果。
6、制定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
他们将会根据公司书面的监控计划,查验相关的检验记录,如果公司制定了计划,就必须有相关的记录来满足和支持计划的要求,否则将视为不符合项。
7、检测报告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性
实验室要根据客户的要求实施检测,并且有相印证的检测报告,不得出现客户对某项指标有要求但是公司没有相对应的检测报告来满足客户的要求。
8、蓄意破坏的控制FDA来厂检查将会关注公司的食品安保措施,以及公司如何控制人员蓄意破坏的控制措施。
9、HACCP体系有效运行重要性
FDA来厂检查将会关注HACCP体系在整个生产加工环节的运行情况,要求确保HACCP体系有效运行。
10、报告留档时间以及报告的一致性
11、提供给客户的质量报告必须留档,并且公司保留的档案必须与提供给客户的一致。避免公司保留的该批产品报告与FDA官员手里的报告不一致,将会出现涉嫌情况,档案保留年限不得**2年。
三、企业应该做好的几项工作
1、全面学习掌握《FDA食品安全现代法案》的要点,并且满足该法案对企业的要求。
2、坚决不得夹带出口,出口,如被FDA发现,将列入黑名单,对企业以后出口美国将是致命打击。
3、企业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很质量控制水平,以应万变。
4、企业随时做好被抽查的准备,FDA将会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突袭检查。
四、接受过FDA检查企业的迎查心得
1、做一项工作,首先要问自己为什么做?怎么做?谁来做?什么时间做(包括完成的时间)?
2、评审文件;按QSIT方法——基于7个子系统,4个主要子系统(管理、设计、纠正预防、生产过程);3个支持子系统(文件、物料、生产工具和设备控制);FDA检查工作时会以点带面,抓住一点,可在一个问题上几个来回,也可能检查整个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3、在FDA官员来工厂检查前公司内部应进行多次的核查和确认;对任何公司来说,通过FDA验厂重要的条件是自己要严格执行已经确立的程序和作业流程,文件编制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当然重要,检查官员对有文件不执行反感。
4、FDA对工艺过程特别是特殊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步骤的操作条件、方法及设备进行的验证(Validation)非常重视。但他们较注重过程控制,应该有的作业指导书一定要准备好;
5、FDA非常重视对生产记录的检查,对原材料的入库、检验及发放、生产工艺过程的控制、成品的质量检验以及各项重点项目的验证等均要求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及整套的批记录,FDA官员在工厂检查要任意取样抽查批记录,批记录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能具体体现工厂的GMP管理的水平。
6、FDA检查官对不合格品和顾客投诉的控制及处理方法、过程及相关的记录非常关注。
7、接待人员回答提问要有技巧,不清楚的事情切忌马上回答,可以先查文件,几个人商量定下来再回答。较不要“灵机一动”,以为自己应付得了。
8、检查结果:什么都没有得到,这是的情况,但这恐怕不太可能。能接到无批评的483表(无不合格项,只有观察项)已经是相当不错;到于做得不够好的企业也许会接到有批评的483表,这就危险啦,它可能导致:警告信(Warning letter)、自动滞留(Automatic Detention)、QSR扣留、(QSR Hold)撤回(Recall)、直至*不得进入美国市场。
所以,凡是接美国FDA通知要来工厂的企业务请注意,需要全公司员工的非常重视,全员动员,全力准备,将可能出现的不符合减到少,才能避面被警告。
生产现场的标识不在乎以下几个方面:
9、生产区域的标识。包括生产区域的总平面图,不同洁净级别区域的标志,按定置管理要
求划分的不同区域进入控制区的程序等
10、生产设备容器和管线的标识,包括设备容器的名称、编号、型号规格和安装日期等,以及用不同颜分不同类型的管线并标明流向。
11、设备运转状态的标识、标明设备处于生产、清洗还是维修等。
12、生产过程的各种物料的标识,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或中间体和成品的
品名、批号、数量、来源等标识及标明检验状态的标识(待验、合格或不合格)
13.仪器、仪表、量具和衡器的校验
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和衡器等准备与否,关系到工艺参数的控制与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如其出现差错,在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中操作者会产生错误的判断,产品质量难以保证,FDA官员对此非常重视,检查中特别关注厂房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和衡
器等的管理。药厂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和衡器有成千上万,做到“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对其进行有条不紊的管理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为此,工厂要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制定严格的控制规程并保证其有效的执行。FDA官员会对照现场看到的某一仪表的校验标签,检查该仪表所用的标准仪器的校验,对于一些大型精密仪器,厂方往往会委托国家的计量管理部门进行校验,得到一张校验合格证和部分校验数据,FDA官员认为这些数据并不充分,厂方必须制定该仪器的校验规程并有校验原始数据。
14、.批记录的准备
FDA现场检查时,往往抽取三批产品,以批号为线索进行追踪检查,初次检查一般从近期生产的产品中抽取三批,复查时会让厂方提供自上次检查后销往美国的产品的批号,并按年度抽取三批,故厂方应充分准备,要求厂内各部门严格复查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及这些批次有关的物料、留样、检验用的各种溶液或试剂等的记录,但要注意,不要在发现记录有问题时重新抄写,这往往会引起编制记录的嫌疑,平时要养好良好的记录填写及对生
产和检验中的偏差正确处理的习惯。
15、.稳定性试验
FDA的化学原料药检查指南中明确规定,化学原料药要进行稳定性试验。FDA认为“生产过程的细微变化或使用的原材料不可控质量指标的变化都对产品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同时规定“初投入市场的三批产品和以后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一批需要留样进行稳定性试验,:尽管指南中没有明确规定稳定性试验的条件,但一般试验条件为温度25±20C,相对湿度60±5%,检查频次为年按留样的0,3,6,9,12月进行检查,*二年18,24月进行检查,以后每年依次,直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另外,还要按上述检查频次检查产品按标浅声明的贮存条件保存的样品,并与上述稳定性结果比较分析,需要注意的是进行稳
定性试验的恒温箱(室)控制温湿度的仪表要定期校验,并按计划做好温湿度监控。
16、水处理系统
水是药品生产中用量,使用广的重要原料,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药品质量,纯化水、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在美国药典24版的正文中做了明确规定,另外在其附录中也详细规定了制药用水系统的类型,水的选用,水系统的验证,安装要求、清洗和消毒及维护等。FDA检查时特别留意纯水系统,往往会花上相当的时间进行检查,我们从近年来FDA对海外检查的警告信中也可看出,许多厂家在制药用水的控制上出了问题:有些厂家由于产品生产中内难以去除,需要从源头控制,由此可以看出,“药品制造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这一GMP思想,成为FDA对药品控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当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准备接受FDA检验应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但是,毕竟现场检查的时间有限,而且存在语言的障碍,作好这些准备工作,无疑会对检查的顺利通过大
有裨益
迎查注意事项:
一、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1、公司建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且有相关的质量控制记录对该体系的正常、正确运行提供足够的支持证据。
2、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如:建厂时间: 厂房面积生产能力、年产量工厂平面图、车间平面图、水流图、物流图、卫生注册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所有已经发货的产品,需要提供完善的生产加工记录。原料的感官验收记录、原料的农残检验记录、原料的出入库记录、车间生产HACCP体系运行记录,产品包装运行记录、产品的监装放行记录、辅助材料的验收记录、尤其是关键控制点记录必须完善,包括卫生控制记录、虫鼠害控制记录,并必须前后对应,确保真实,字迹不能出自一人之手。记录要求保持两年以上。
4、标识的管理,车间所加工的半成品、产成品,库房存放的原料、半成品、产成品都必须有相关的追溯标识,这些标识并且有相关的记录加以印证,确保该追溯标识有迹可寻。
二、工厂结构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合理,以便确保生产出安全优质的产品。应很好地维护设施。工厂设计与结构要求如下:
1、建筑设计与结构包括公用固定设施应防止并杜产品生产与处理的潜在污染源。
2、内/外部结构应无裂缝、孔洞、开口或其它任何会让害虫藏匿或进入的地方。
3、外部房门应能够自动关闭,关闭时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装卸区应维护良好无害虫,根据情况可设门厅、风幕等限制空气进入。
4、屋顶应排雨通畅无渗漏。
5、生产区域应尽量避免有窗。如有可打开的窗户应将其适当的屏蔽。所有的通风口与风扇都应适当屏蔽。
6、门、窗或其他开口处应禁止非工作人员的进入。
7、地面设施应维护良好防止任何安全威胁。
8、工厂结构设计合理,原材料与加工分区,控制各区域之间的交通模式
9、地板、墙壁、天花板及高架设施应易于清洁,结构上应能够抗产品或清洁剂的侵蚀。
10、地板应封缝,保持良好状态并有适当的倾斜以便避免存水。使水能够流入排水道,墙壁与地板结合处应为凹缝。
11、所有新安装的地面排水道都应配备防臭活门及排风,以防下水道返味,还应该易于触及和清洁。原有的未安装防臭活门和排风的地面排水道应封死或实施替代方案。
三、设备维护与保养
1、生产所选设备与材料应适用且维护良好,文件规定的计划性维护应为预防维修与故障检修。该规范应包括:食品处理设备清单、维修频率与维修记录。对可能影响到食品安全与员工安全的设备应**维护。
2、在生产中进行维修维护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产品,应将维护区域与运行中的生产线隔离,应对维修完成后重修恢复的生产线实施规划(在修好的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设备应被适当的清洁及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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