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起诉离婚:(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
1、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
3、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
4、经过调解后但无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在这样的处境下,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单方面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受理后是否要公告查找,是否要在公告期届满后下落不明的一方未应诉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判决,婚姻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离婚协议签字后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执行工作由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行按照约定进行处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或不按规定履行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法院确认其效力后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三十一条对协议离婚制度规定如下:“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发给离婚证后,那么它的法律效力就已经产生。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所载明的内容积极履行。
但是由于协议离婚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当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时,需要申请执行的协议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他们离婚协议书中所争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根据法院的裁判,申请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如果协议离婚的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予执行,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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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否是执业律师,一般律师都是通过**考试后在律所实习一年才能拿到律师执业证的。
2、然后是律师本人收费合理不合理,离婚律师收费一般是按离婚财产和案情难易程度收费,一般没有财产分割的收费在5000-10000元。如果有财产需要和律师沟通,财产越多离婚律师费相对也会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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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师为人认真负责也很重要的,因为一个离婚纠纷案件对于离婚律师来说上心和不上心,结果也有所差别的。毕竟离婚请律师好处多多的,自己省事也能多多为自己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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