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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作品财产权
着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
著作权标记通常包括三项内容:
①“不许复制”或“有著作权”等一类的声明,或将这种声明的英文缩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个正圆,如果是音像制品,则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个正圆。
②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缩写。
③作品的出版发行日期。由于《世界版权公约》有此要求,而且加注标记的方法简便易行,故这种办法被广泛采用。
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十一条*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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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宇欣隆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和信息处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与国家相应职能部门及软件测评实验室深度合作,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快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为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提供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测试、软件验收测试、软件性能测试、ISO认证等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益求精的产品与服务,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信誉。欢迎各地代理商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