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辩护的定义
刑事辩护作为**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公诉权由检察机关独立启动、专门行使、不受**监督
在其他一些国家,公诉权可能受到其他机关或组织的限制和分割。如在美国,大陪审团对刑事起诉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在法国,对于检察官认为应当提起公诉的重罪案件,必须提交上诉法院审查庭再次进行审查,并由审查庭后决定案件是否应当起诉。即使在实行检察官起诉独占的日本,作为一种例外,对个别案件,也设有准起诉程序,在这一程序中,允许有关当事人在不服检察官不起诉决定时,直接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经审查可以作出交付审判的裁定。但根据我国法律,检察院是有权行使公诉权的专门。也就是说,只有检察院才有权代表国家追诉犯罪,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提起公诉,交付法院进行审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公诉权。
如何提起刑事自诉
(一)条件
1、符合刑事诉讼法*二百零四条、《法院关于适用*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条的规定;
2、属于本院管辖;
3、被害人告诉;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怎么提起刑事自诉
(二)起诉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2、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的法院和具状时间;
5、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6、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三)受理
对自诉案件,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法院关于适用*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条规定的案件的;
2、缺乏罪证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刑事诉讼有效期
1、刑事案件作为公诉案件有一定的诉讼时效规定。**过这个诉讼时效则法律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根据刑法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的刑决定,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不满十五年的经过十五年;其它的,经过二十年。根据这个分析,你的朋友杀死了人,那么刑是死刑,所以应该经过二十年。
3、从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也就是从杀人时开始计算。但是这个应该保证检察院没有立案,没有人告诉等等。
4、有个例外就是检察院认为必须追究的,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期追究。但是你朋友这个案件好像不是必须追究的。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检察院核准。
在检察院、公安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郑贴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专职律师,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郑贴侨律师对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娴熟的服务技能,2003年之后将自己的业务范围转为主攻刑事辩护、医疗纠纷。由于本人在医疗方面的熟练,近来医疗纠纷的处理量增长很快,先后代理多起比较大的医疗纠纷案件,比如李某诉湘雅用药案、新邵吕某和邵阳延误**时间造成重大损害案,新邵陈某气压弹道取石术伤害案,城步西岩镇对于某**不适当造成双眼失明案,邵东红十字对李某流产造成破裂,小肠穿孔案等等。本人做事脚踏实地,思路清晰,视野开阔。风格是实事求是,不浮夸。遭遇强权部门不亢不卑,能利用各种技巧与之;碰到弱势群体敢于为其伸张正义!能各种社会压力,所以往往能**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