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1、检察院发现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检察院。
综上所述,法院提出抗诉的情况,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行为的裁定需要提出抗诉,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检察院。
刑事抗诉规定程序有哪些?
刑事抗诉规定程序有,检察院对法院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应当同级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
一、刑事抗诉规定程序有哪些?
提出抗诉这是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检察院《规则》规定,检察院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会讨论决定。
**期羁押的类型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期羁押。
(二)变相的**期羁押(“虚**”,实际未**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期羁押。
羁押期间嫌疑人家属应该请律师来进行辩护,侦查期间犯罪人处法律辩护人是不可以会见任何人的。如果执法人员进行**期羁押,犯罪人可以进行起诉或者是申请国家赔偿,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局会把赔偿金打给受害人。
检察院的《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1、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或者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3、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4、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5、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
6、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
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辨认时,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郑贴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专职律师,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郑贴侨律师对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娴熟的服务技能,2003年之后将自己的业务范围转为主攻刑事辩护、医疗纠纷。由于本人在医疗方面的熟练,近来医疗纠纷的处理量增长很快,先后代理多起比较大的医疗纠纷案件,比如李某诉湘雅用药案、新邵吕某和邵阳延误**时间造成重大损害案,新邵陈某气压弹道取石术伤害案,城步西岩镇对于某**不适当造成双眼失明案,邵东红十字对李某流产造成破裂,小肠穿孔案等等。本人做事脚踏实地,思路清晰,视野开阔。风格是实事求是,不浮夸。遭遇强权部门不亢不卑,能利用各种技巧与之;碰到弱势群体敢于为其伸张正义!能各种社会压力,所以往往能**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