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 检测的法律依据
1、安全生产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共和国令* 344 号)* 18 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 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 -2008)5.3.1.c: 对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过程,应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
(3)《生产许可证条例》(令* 397 号 2004)* 6 条: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 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AQ 3036-2010)
2、职业健康卫生法规
(1)《*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23 条:对可能发生职 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
(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2010) 6.1.6 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毒物特性,在有可能发生急性 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
(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 年 * 352)* 11 条: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 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3、环保法规
(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2011,环保部) 该 文将“**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列为“支持关键技术、装备和 产品研发”项目。
(2)《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环保部) 该文规定“工业 VOCs 排放逐步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厂界安装 VOCs 环境监测设施”。
(3)《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 见》([2010]33 号)(二十三)各地**应加强对重点 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并推进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
4、生产使用法规
(1)《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2008)* 4.6.11 条: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 A 类液体的装置内,宜 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
VOCs种类众多,其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存环境的危害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大多数VOCs具有性气味或臭味,可引起人们感官上的不愉快,严重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恶臭气体指一切嗅觉器官并引起人们不愉快的气体物质。
(2)VOCs成分复杂,有特殊气味且具有渗透、挥发及脂溶等特性,可导致人体出现诸多的不适症状。还具有毒性、性及致畸致作用,尤其是苯、、二及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长期接触会使人患上贫血症与白血病。另外,VOCs气体还可导致呼吸道、肾、肺、肝、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造血系统的病变。随着VOCs浓度的增加,人体会出现恶心、、、昏迷等症状。
(3)VOCs多半具有光化学反应性,在阳光照射下,VOCs会与大气中的NOx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二次污染物(如:臭氧等)或强化学活性的中间产物(如:自由基等),从而增加烟雾及臭氧的地表浓度,会对人造成生命危险,同时也会危害农作物的生长,甚至导致农作物的死亡。由光化学反应所造成的烟雾,除了能降低能见度之外,所产生的臭氧、过氧乙酰硝酸酯(PAN)、过氧苯酰硝酸酯(PBN)、醛类等物质可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统,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伦敦、东京等城市都相继出现过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4)某些VOCs易燃,如苯、、丙酮、二甲基胺及硫代烃等,这些物质的排放浓度较高时如果遇到静电火花或其他火源,容易引起火灾。近年来由于VOCs造成的火灾及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常发生在石油化工企业。
(5)部分VOCs可破坏臭氧
2.3检测原理:
尘埃粒子与探头感应产生静电荷,通过探头进行信号放大并传送进监测控制系统。静电荷的大小与尘埃粒子的流量成比。系统的高科技电子线路把这部分电荷转换成为控制信号输出,启动粉尘**标排放警报,同时用于连续记录粉尘粒子的总量或浓度。运用尘埃粒子流经探针周围所产生的电荷感应来确认尘埃粒子在线排放量(mg/sec)或排放浓度(mg/m3)。在燃烧工况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即在同一个排放点上,流速、温度、压力、湿度和烟尘颗粒性质都没有很大的变化,小于±90%的变动),经直接校定后也可用于在线监测排放浓度(单位=mg/m3)。
2.4设备维护
采用抱箍式扬尘在线检测方案,传感器寿命可达到3年,在使用过程中,需定期维护,检查监测设备电路等,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我司技术支持。
VOCs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石油化工厂排出的工艺尾气,如石油炼制工艺,石油化工氧化工艺,石油化工储罐生产工艺;
(2)石油、煤炭、天然气等的开采和储运过程中可有大量VOCs气体产生;
(3)煤、石油、石油制品、天然气、木材、**燃烧时的不完全燃烧产物,废弃物焚烧时产生的烟气,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中含有的未完全燃烧的烃类物质;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如油漆、喷漆及其溶剂、木材防腐剂、涂料、胶合板等常温下可释放出苯、、甲醛、酚类、二、甲醛等多种挥发性**物质;
(5)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化妆品,**农药、除臭剂、消毒剂、防腐剂、各种洗涤剂的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可产生酚类、醚类、多环芳烃等挥发性**物质;
(6)各种合成材料、**粘合剂及其他**制品遇到高温时氧化和裂解,可产生部分低分子**污染物;
(7)淀粉、脂肪、蛋白质、纤维素、糖类等氧化与分解时产生部分**污染物。
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南开大学博士创建的高科技公司,公司2014年注册于天津市滨海**产业园区,注册资金390万元,获得了扬尘计量器具型式认证、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天津市市级认证、以及多项软件、认证。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本着为客户设计**的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努力研发客户需要的产品推向社会。公司拥有雄厚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力量,并以南开大学为技术的研发支撑,从而使公司**技术的研发得到强有力支撑。同时,智易时代致力于各类环境要素的在线监测,以大气监测网格化管理系统为基础,不断深入,逐步细化完善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扬尘监测平台、烟气排放监测平台、VOC在线监测平台、油烟在线监测、移动执法系统等细分产品。同时研发了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智慧环保,大气网格监测,环境监测系统,激光散射发的扬尘监测仪(ZWIN-YC06)、β射线法的扬尘监测仪(ZWIN-BYC06)、微型空气监测仪(ZWIN-AQMS06和ZWIN-AQMS08)、VOC在线监测仪、油烟在线监测仪等多种配套硬件产品。形成了完善的智慧环保产品体系。围绕国家的十三五生态环境监测平台规划,建设了有针对性的,省级,市级,县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平台,真正实现一网一库一平台,同时利用环境大数据,进行空气质量的预警预报,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