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丢失的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
(五) 变更投资人
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投资人与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投资人有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投资人部分变化的,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包括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同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其附件《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全体投资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②投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当退出或更换投资人。
③使用投资人姓名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的,该投资人退出投资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六)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企业信息调整。
申请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的,申请人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因投资人部分改变申请调整信息的,申请人还应同时缴回《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字号许可方式改变的还应重新提交授权(许可)文件。
特别提请注意:全体投资人发生变化的,或因前述信息调整导致企业名称构成发生变化的或导致**业内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登记机关不予调整企业信息,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总局核名,工商总局核名
工商总局核名 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 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
包括一些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及一些无行业的企业名称,外资名称中使用中国的企业名称满足相应条件均可以申请国家工商总局登记备案,已达到该企业名称在全国范围内的字号专有权保护。
总局核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不含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后,在国家局授权的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注册。为了方便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现设代理如下业务。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代理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的企业。如:富海投资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无行业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一亿币以上,。如:中建泰阳有限公司。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峰投资有限公司。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国祥控股有限公司。 5,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如:中商顺通集团。 6,预核名后变更(调整)已核准信息内容。特别代理!。 7,企业公司(名称)查询。 8,企业名称延期申请。 9,重新核准企业名称。 10,企业名称中间加“**”字样名称核准。如:东方**工程有限公司。 11,企业名称中间加“()”字样名称核准。如:中商顺通()有限公司[限外资]。 12,企业名称预先加急核准!解决锁定核名! 从工商总局到市场监管总局十余年只做一件事——无区划级公司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