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管辖: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二、除**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代理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的企业。如:富海投资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无行业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一亿币以上,。如:中建泰阳有限公司。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峰投资有限公司。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国祥控股有限公司。 5,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如:中商顺通集团。 6,预核名后变更(调整)已核准信息内容。特别代理!。 7,企业公司(名称)查询。 8,企业名称延期申请。 9,重新核准企业名称。 10,企业名称中间加“**”字样名称核准。如:东方**工程有限公司。 11,企业名称中间加“()”字样名称核准。如:中商顺通()有限公司[限外资]。 12,企业名称预先加急核准!解决锁定核名! 从工商总局到市场监管总局十余年只做一件事——无区划级公司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