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成立的流程:
(一)现场约谈(专业免约谈)
(二)名称核准(专业服务客户)
(三)当地主管单位审批盖章(红色章)
(四)提交可行性报告(要成立的基金会的组织架构,基金会的原始资金来源,成立基金会的原由和目的,基金会的经营宗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五)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六)通过后(我们的都会通过)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及临时入资单
(七)开临时账户,入资(尽快入资)
(八)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局审核
(九)领证开基本户
2017年5月3日,省政原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省老年基金会会长张润霞、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文华、副秘书长王传海等一行在岳西县民政局、老龄办等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分别来到“岳西鸿福养老中心”和“天堂湖养老中心”开展调研考察工作。参观了两个中心环境和设施,走进老人房间看望老人,详细询问了解入住老人健康状况、收费标准、膳食搭配等一系列问题,并对中心负责人及中心员工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工作人员要坚持按照高标准,进行各项护理服务工作,并不断完善设施,使老人在中心有家的归属感,更好地安度晚年,这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标
《基金会管理办法》是改革开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制定的第一部专门规范中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1988年9月9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 通过,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令 第18号发布,共14条。《办法》主要规定了基金会的定义、设立条件、审批体制、资金筹集规则、资金使用保值规则、资助协议和行政费用的规范以及监管 规范等,尽管这个办法内容简单,对基金会的定义也不准确,但这个办法对促进中国基金会的成立、发展,尤其是促进中国“官办”基金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故该《办法》被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 第400号 《基金会管理条例》所取代,于2004年6月1日起废止施行。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人民币10万元(或者有与1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我司是经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财政局审批批准成立的集工商注册、会计服务于一体的专业代理机构,拥有一批专业化,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代理人员,熟悉政府投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专业人员从事相关行业业务多年,积累的丰富的操作经验,可为您在注册过程中提供完善可靠的服务和适合您的专业方案。我司专注于办理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简称“ODI备案”),北京、上海等地疑难境外投资备案,一手审批,欢迎咨询。
境外投资审批·境外投资并购
境外投资减资·境外投资注销
境外投资注销·离岸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外资公司变更
外资公司并购·外资公司注销
外资公司转股·外资公司迁址
我司是经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财政局审批批准成立的集工商注册、会计服务于一体的专业代理机构,拥有一批专业化,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代理人员,熟悉政府投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专业人员从事相关行业业务多年,积累的丰富的操作经验,可为您在注册过程中提供完善可靠的服务和适合您的专业方案。我司专注于办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