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局授权各省企业登记机关和有直报权限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各省市企业登记机关)对本省市变更核准进行审查。
(三)各地企业登记机关要积极配合全程电子化要求,对本单位企业登记注册系统进行必要升级改造,对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变更流程、分工等进行必要调整,配备彩色打印机、扫描仪等必要设备,确保全程电子化与本机关企业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内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按照预先核准程序办理。外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网上申请核准的,既可以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按照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向已经确认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调整申请;现场核准的,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调整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外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业务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报总局审核。由于已核调整导致登记机关改变的,应当向改变后的企业登记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代理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的企业。如:富海投资有限公司。 2,无行政区无行业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一亿币以上,。如:中建泰阳有限公司。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峰投资有限公司。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国祥控股有限公司。 5,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如:中商顺通集团。 6,预核名后变更(调整)已核准信息内容。特别代理!。 7,企业公司(名称)查询。 8,企业名称延期申请。 9,重新核准企业名称。 10,企业名称中间加“**”字样名称核准。如:东方**工程有限公司。 11,企业名称中间加“()”字样名称核准。如:中商顺通()有限公司[限外资]。 12,企业名称预先加急核准!解决锁定核名! 从工商总局到市场监管总局十余年只做一件事——无区划级公司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