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物业案例分析:小区发生盗窃引发的纠纷-合和社区

    理物业案例分析:小区发生盗窃引发的纠纷-合和社区

  • 2019-11-14 09:30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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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总有小区发生盗窃事件引发物业和业主之间许多的纠纷,今天我们就分析两个案例,厘清职责,辨明是非。
    
    车辆被盗引发的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张女士的汽车停放在小区内,物业公司按每次每辆车5元的标准收取露天临时停车费。前年12月22日晚车辆丢失。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门对车辆被盗案一直未有结论,据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窗体**窗体底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张女士缴纳的露天停车泊位费,仅能证明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地车位进行管理和定额收费,双方之间并不形成车辆保管合同,且张女士也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判决物业无责。
    
    案例解析:
    
    在此类纠纷中,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看,物业公司与车主之间存在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使用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车辆丢失中是否存在过错。
    
    1、如果对小区业主车辆的管理是一种**管理,即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保安费包括车辆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防范设备,对车辆的丢失有过**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正常的*防范义务,没有过错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侵权行为人,业主的车辆被窃,是由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犯罪分子是直接的侵害行为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
    
    3、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并对停放的车辆收取场地使用费,则应根据其收费的数额和车辆的**比率,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无法查清该车是否丢失,是否在本小区内丢失时,应按照较高人民*《证据规定》*73条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在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确定充分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人民*即可以对该事实予以确认的规定,并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公司的过错程度、收费标准等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合和社区计划”借用大数据、高科技手段为物业公司赋能,致力于打造和谐社区,破除物业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有效提升业主满意度,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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