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普适性、关键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为指导,设计服务认证技术开发路线,解决服务认证类型划分、服务认证制度构建和服务接触特性甄别,以及认证人员能力和认证评审方法等设计和开发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服务认证应基于服务业分类及其标准化发展水平:1)选择适宜的服务产业分类标准,分析抉择认证类别,评估特定服务风险,应用ALARP(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l)原理决策并确定认证类型,借鉴合格评定功能法、ISO/IEC17065(制定中)等要求建立开发认证模式、设计可选认证制度;2)设计服务接触基本形式,构建特定服务接触形式,识别接触特性,可行时借鉴相关服务的标准或规范,必要时进行可靠性分析,以充分识别服务接触特性;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顾客满意度卡诺模型,甄别关键接触特性,开展服务认证的抽样技术、评审技术(含检查/检测方式方法)、人员能力和技术规范等研究与开发工作。综合1)和2)形成服务认证方案,开发特定服务认证技术规范,报送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审批合格后开展服务认证工作。
实施评价的人员,也称为审核员。评价包括了审核的概念。
“审核: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1: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尤其在小型组织内,可以由与受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的人员进行,以证实独立性。
注2:外部审核包括通常所说的“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如那些对与GB/T19001或GB/T24001要求的符合性提供认证或注册的机构。
“审核员: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GB/T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本标准的“1范围”中说明了“本标准适用于组织内部和外部(包括第三方机构)对售后服务水平进行评价”。
资质:指从个人能力、道德、素质等方面获得的综合评价,其合格证明是由权威机构所颁发的。如通过CCAA注册/确认的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评审员。
标准级别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4个层次。各层次之间有一定的依从关系和内在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又层次分明的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和组织草拟,并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其含义是“国标”两个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G”和“B”的组合。
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当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该行业标准应自行废止。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审批、编号、发布,实施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地方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1)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2)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种子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发布。
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
售后服务认证的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相应资料。
2、中心市场信息部审查材料,通过申请则与企业签订认证合同。
3、评审部审查企业的服务体系文件。
4、派遣评审员到企业现场评审和评分。
5、经评审委员会最后审查通过,颁发相应星级的服务认证证书。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GB/T27922-201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类生产、销售及服务型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规章制度;
2.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体系;
3.有售后服务专项资金保障;
4.售后服务无重大失误;
5.企业有经过正规培训的售后服务管理师及服务队伍;
6.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和中国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批准号为:CNCA-R-2016-273,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以及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认证,即OHSAS18001认证),服务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批发零售业服务认证)。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遵循非歧视原则,不阻碍或阻止申请人的认证申请,公司的认证服务向所有申请人公开、公正、平等的开放,不附加不正当的财务收费或其他条件,诸如,组织规模是否是某协会或社团的成员等。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从事第三方认证机构经营;将本着“为企业诚信认证 ,与客户共享成功”的方针,秉承“公正、诚信、求实、进取”的精神,规范、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认证服务,为认证组织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为促进国内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