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卫生)健康管理 (1)体检要求:入职职业病体检;职业病年度体检报告(如发现职业病,需采取相应的措施);离职职业病体检;(2)档案要求:执行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所规定,建立个人职业病监护档案。
(4)通过体系化和全员参与,完善内部管理;
(5)承诺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动守法,善尽组织的国际/社会责任;
ISO管理体系的维持和改进:a)认证机构在公司通过认证后,每隔一段时间(一年左右)将对公司进行复审,以有效地维持质量体系的有效性。b)公司品质管理部门是公司维持质量体系的日常管理部门。依据《内部质量审核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日常抽检工作标准作业规程》来有效地维持ISO体系在公司的运行。c)体系是一个持续改进的体系,应当视工作的发展变化和工作实际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公司的ISO体系。
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时的危害辨识(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要考虑的问题:
① 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
② 谁(什么)会受到伤害?
③ 伤害怎样发生?
按照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13大类,物的不安全状态分为4大类。
危险因素分为16类:(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放炮(12)火药爆炸(13)化学性爆炸(14)物理性爆炸(15)中毒和窒息(16)其他伤害
ISO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注意点:
1、文件和资料的批准 。可以根据质量文件的不同性质、作用及使用范围等规定其审批、发布和控制的方式。如:可分级管理,部门内部使用的文件可由部门审批和控制。外来标准可以指定专人跟踪版本的更新信息。2、文件和资料的有效性管理。规定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方法、识别标识 (如版本、修改状态),同时应有一份总的文件清单,说明最新文件的情况。 应保证文件使用人员获得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及时收回无效的或作废的文件,文件的发放与收回应有具体方法。3、作废文件的管理。应对作废文件的处理作出规定,对有保留价值的作废文件,应规定明确的标识方法,以免误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的风险包含: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是指造成主观上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的意外事件,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可分为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共5大类。
2、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可以理解为风险源或事故隐患。从本质上讲,就是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而导致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这两个方面风险因素。
3、危害辨识: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危害辨识就是确定危害的存在和性质,辨识时应识别出风险危害因素的种类与分布、伤害的方式:途径和性质。
4、事件: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
5、不符合: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疾病、财产损失或作业环境破坏的违背作业规范、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不符合就性质来说可分为两类:严重不符合和一般(轻微)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a、体系运行出现系统性失效;
b、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
c、影响员工、相关方或体系运行的后果严重的不符合现象。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它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和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其核心是要求企业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规范和有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从而预防事故发生和控制职业危害。这与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工作方针相一致。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率先开展了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活动。1996年英国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南》( BS8800);同年,美国工业卫生协会( AIHA)制定了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截至1999年10月约有34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2000年2月ILO又发表了推动OSHMS工作的报告书,使OSHMS成为一个国际行动。
公司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和中国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批准号为:CNCA-R-2016-273,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以及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认证,即OHSAS18001认证),服务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批发零售业服务认证)。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遵循非歧视原则,不阻碍或阻止申请人的认证申请,公司的认证服务向所有申请人公开、公正、平等的开放,不附加不正当的财务收费或其他条件,诸如,组织规模是否是某协会或社团的成员等。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从事第三方认证机构经营;将本着“为企业诚信认证 ,与客户共享成功”的方针,秉承“公正、诚信、求实、进取”的精神,规范、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认证服务,为认证组织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为促进国内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