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洛阳商标申请中能否实用

    在洛阳商标申请中能否实用

  • 2018-05-09 08:34 233
  • 产品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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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自刚 知识产权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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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很多人对于洛阳商标注册的问题多多少少知道一点,但是要是问具体的细节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了,现在面临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商标注册如果在注册的过程中,能不能实用呢,今天就让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为我们讲讲吧!  **你需要明白:  洛阳商标申请注册并获得正式登记,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力。  而在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注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  在我国,由于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中,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商标提交注册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  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  *1: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2: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  *3: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较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但企业也可能因此遭遇风险,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最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一旦*认定侵权,那么企业不仅要面临赔偿,而且还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等损失。  以上就是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给大家带来的简单介绍,也希望上述的介绍能较好的帮助到大家,当然,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小编就先暂时介绍到这里,如果有更多的想要咨询的,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们期待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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