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育婴员地区职业标准》、《育婴员地区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正式颁布。提出了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从育婴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将从事0-3岁婴儿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认定,为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推出地区育婴师(员)职业就业准入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育婴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体系。 育婴师地区职业资格鉴定在教学方法、课件平台、考试鉴定方面均采用地区统一标准,并形成规范的培训鉴定认证体系、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质量。通过系统的**培训,可以使准备就业、择业的人员获得地区职业资格证书;使已经在职人员充实知识、提高技能和综合素质,在日益规范、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中实现个人**,实现育婴职业社会化、服务职业化,促进我国早期教育市场的发展。 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三级)。 目前尚未开展全国统一鉴定,部分地区开展地区职业资格五、四、三级的全省统一鉴定。 (一)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结业证书。 2、**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结业证书。 2、**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或相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邮件: 手机: 微信同号 在线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