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送往灭火器厂家按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充装,不得随便更换灭火剂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种类及压力;
五、灭火器每次再冲装前,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应按规定进行2.1Mpa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水压试验不合格,应报废,不准用焊接等方法进行修复使用;
六、灭火器不论使用还是未使用,距出厂月期满五年,**送到厂家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七、经维修充装的火器,应贴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合格证,并注上维修单位的名称和维修日期。